家长谈孩子扶老太被“赖”:她曾要20万(图)

2013年11月25日12:35  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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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志云(左二)在事发现场听孩子们讲述事发经过 图/受访者提供 江志云(左二)在事发现场听孩子们讲述事发经过 图/受访者提供

  家长江志云:帮别人也要懂得保护自己

  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反被诬是肇事者 其中一孩子家长接受采访时称该帮时还是要帮

  核心提示

  是做好事反被讹诈还是撞伤老人推卸责任?11月22日,四川达州警方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三个孩子“平了反”。

  此前的6月15日,在达州城区正南花园附近,3名小孩好心搀扶摔倒的老太,反被老太和其儿子诬陷并索赔。警方认定受伤老太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其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决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年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对其子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此举,被认为具有开创意义,或将遏制近年来屡屡发生的“扶人救人反被诬是肇事者”的现象。新法制报记者试图通过对话其中一个孩子的父亲江志云,还原事情的同时也希望能对社会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旁白

  蒋老太摔成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共花医疗费、护理费等2万余元。蒋老太摔倒后坚称是小孩将自己撞倒,而3个孩子称是去搀扶摔倒的老人。为讨要赔偿,11月16日,蒋老太由家人背着住到了江志云家。

  “我当场就打了儿子一巴掌”

  新法制报:谁先告诉你儿子摊上事了的?

  江志云:当时是我小孩让旁边的人打电话给我,说出事了,让我过去下。我到现场的时候已经围了一百多人,老太太硬说我儿子他们撞了她。我当时一听说这个情况当场就打了我儿子一巴掌,觉得儿子太调皮了。旁边的人马上跟我说,哎呀,不能打你儿子,不是你儿子的错。是那个老太太自己摔倒的,你儿子上去把她扶起来的。

  新法制报:蒋老太咬定是你儿子撞的,你儿子怎么说?当时更相信谁?

  江志云:我儿子当然说实情,说他看到老太太摔倒上去扶她。那个时候,我更相信周围看到事情经过的人。

  “没有错为什么要赔钱”

  新法制报:当时有想到会被讹上吗?

  江志云:我料到了,因为当时那个老太太就说你给20万,这事才能了结。

  新法制报:老人家属什么时候提出索赔的?

  江志云:后来蒋老太的家人给我打电话,说要我赔钱,我不肯。因为我坚持自己的原则,没有错为什么要赔钱,该出的钱我会出,这个不该出的钱我不会出。而根据医院检查,查不出具体是因为撞伤还是摔倒导致的骨折。

  新法制报:因为你不肯赔偿,后来蒋老太就住进你家了?

  江志云:蒋老太的儿子把她背来的,11月16日中午12点来的,他儿子和他儿媳把她扔下就不管了。我好吃好住招呼她,她一个老太太又不能乱碰,我就腾出一张床让她住着。

  新法制报:蒋老太家人有没有去找另外两家人的麻烦?

  江志云:老太太那边倒是没有去骚扰那两个孩子的家长,主要都是来找我。那个老太太说当时我小孩撞了她,她当时抓着我孩子的手不放,他们让我找其他两个孩子家长凑齐钱。

  旁白

  11月19日下午,江志云和另两名家长约蒋老太的家人到达州市达川区南外镇司法所进行调解,三家各赔2500元。虽然江志云和另两名家长难以接受这样的调解建议,但最终他们达成了口头协议,同意了这个调解建议。不过最后,三个家长“反悔”了,开始较起真,还是决定一切依法来处理

  “我要做好这个榜样”

  新法制报:当时什么想法?答应赔偿了结此事?

  江志云:后来我把老太太送回他们家,联系上了老太太的儿子。开始我们到派出所,派出所建议我们去司法所调解。当时蒋老太那边威胁我,说如果我不给钱,还把老太太放我家去,实在不行到我们家门口搭张床睡。对方要我们每个家长出2500元,我当时实在没办法,先把身上有的1100元给了他们,答应之后再给剩余的6400元。

  新法制报:后来为什么不同意这个协议?不怕老太太又到你家去住?

  江志云:当时亲戚朋友都叫我给点钱算了,息事宁人,但是我坚持自己的原则,该出的钱我会出,不该出的就不出。而且这个事情越闹越大,很多媒体找我,说我这个事情开了先河,那我就要做好这个榜样。

  新法制报:指什么榜样?较真?依法维权?

  江志云:如果说小一点,我是为我儿子树立榜样;说大一些,我就是维护自己的权益。

  新法制报:所以还是选择了报案?

  江志云:11月21日报的案。

  新法制报:为了证明儿子的清白,据说你去举牌找目击证人?

  江志云:在警方调查之前,为了让目击证人出来说话,我去小区举了半天左右的牌,小区的目击者都说愿意出来作证。后来警方来调查的时候他们也很配合,都愿意说,感觉愤愤不平。

  新法制报:对方有没有质疑证言的合法性?有没有去调该地段的监控录像?

  江志云:那个地段没有监控设备,所以没有录像。但警方采用的证言肯定都是合法的。

  旁白

  四川达州警方经过调查认为,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有3名目击证人证实),其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决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蒋某某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此举,被认为具有开创意义,或将遏制近年来屡屡发生的“扶人救人反被诬是肇事者”的现象

  “孩子心理上受到一定影响”

  新法制报:当时对警方最终可能作出什么决定有什么期待?

  江志云:警察在立案的第二天就去调查了,行动很迅速。去事发地找证人,调查清楚了这件事。这个最后处理结果很给力,很公正,还了我们一个清白。

  新法制报:但现在对方仍拒绝认错,还在找证据,你怎么看?

  江志云:老太太74岁,很精明。老太太的儿子在打零工,儿媳在擦皮鞋,家里比较穷,可能想要点钱。我也挺怕的,怕他们报复,担心他们后面会搞出什么事,毕竟警方和媒体也不可能保护到我,所以准备搬家。而且这两天,那个老太太的孙子和几个不认识的人还在我家小区里转悠,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

  新法制报:如果他们找到了对自己有力的证据呢?

  江志云:他们根本就没有什么证据,也没有人为他们作证。事实是什么样,周围的人都看到了。

  新法制报:现在孩子们怎么样?心理状态还好吗?

  江志云:孩子们现在都还好,但是心理上肯定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新法制报:你对蒋老太发毒誓这件事怎么看?

  江志云:她发毒誓没用的,现在是法治社会,好人还是多。那么多人都说她错了,不可能大家都跟她有仇啊?她错了跟公众道歉,跟我道个歉,这事也就算了。

  “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

  新法制报:经历了这件事之后,你今后会怎么教育你的儿子?少管闲事还是该帮还是要帮?

  江志云:该帮还是要帮的,但是要注意方式方法。我也教儿子,在帮别人的同时要懂得保护自己。我家人朋友都劝我给点钱算了,我觉得还是要坚持自己的原则。我打了儿子一巴掌,我觉得挺对不起他的,我要还儿子一个清白。

  新法制报:目前这类“扶人反被诬”的事情时有发生,我们法律应该怎么完善?有想过吗?

  江志云:我觉得法律应该要再完善一些,该严惩的严惩,该处罚的处罚,要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

  新法制报:你的维权经历,你觉得值得推广吗?

  江志云:我认为这个事情应该推广,是正确的就正确,是错误的就错误。

  链接

  蒋老太家人将申请复议

  蒋老太的女婿李建国以及蒋老太的孙子龚红春24日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称,6月15日晚上7点多,家人发现老太太不见了,就打110电话,110告知蒋老太受伤了在医院里。

  李建国称,家里人赶到医院后,老人家说三个小孩打闹着玩,把她撞倒了。后来老太太的儿子联系上了江志云,要求对方赔医药费。但是江志云就是不承认撞人这个事实。

  李建国强调说:“把我妈送去江家,我们不是要钱,也从来没有提钱的事情,我们只要求把人的腿治好,养一阵子,把腿的钢板取出来能走路了再接回家。”

  龚红春强调:“当时我们家没有一个人在现场,根本不清楚是不是有什么内幕。”

  龚红春称,奶奶出院之后在家养伤,不能走动,所以一直没去肇事者家找他们要求赔偿,后来奶奶拄着拐杖稍微能走了才去找江志云。“我们都往好的方面想,他就设了一个圈套给我们。”

  龚红春说:“我们当时了解到,因为纠纷导致的伤医疗保险报不了,为了报农村医疗保险,社区的人来调查的时候,我妈才没有说是被别人推倒撞伤的,说是在自己家摔倒的。”

  李建国称,通过司法所进行了调解,江志云给了1100元,剩余的6400元江志云打了欠条,“现在派出所要我们返还”。但他强调尽管没有证据也没有人为他们作证,但是“我们将尽快申请复议”。

  ◎文/记者黄婉琼

(编辑: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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