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前车之鉴】

2014年4月11日 14:25 阅读 88

被告人:最后,我想说,网络上有我一个秦火火就够了,为此我付出代价实在是太大了,我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工作、失去了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失去了在网络世界遨游的乐趣。希望给大家以警示,希望大家珍惜在网络上的自由空间,真正做一个对社会有价值的人。我就是前车之鉴。

#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案#【被告人秦志晖最后陈述(三)】:我是前车之鉴。详情请戳长微博↓↓↓ °【我是前车之鉴】 ​​​​
总是在盼望
总是在盼望:“秦火火”这个案例发人深省,在这个空间里,每个上网者既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2014-4-13 14:09

崇法 明断 敬业 惟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