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威县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扎实推进诉源治理的部署和要求,融合运用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和现代科技创新成果、扎实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目前已建立专门的诉调对接中心,诉调对接中心现有编制人员3人,特邀调解组织8个,专职调解员16人。2020年1-5月,诉前委派调解收案583件,调解成功360件;诉中委托调解收案5件,调解成功2件。调解成功达成司法确认案件62件。
一、多方参与,积极推动诉源治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保障作用,通过建立法官与调解组织固定联系机制、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等方式,下沉诉讼服务资源,支持“无讼社区”“无诉村”创建和基层平安细胞建设。威县法院提炼“司法+群众+智能”思路,健全要事要案联动化解互动体系、纵向互动网络体系、横向互动网络体系和民间调解网络体系,实现群策群力群治。
二、健全诉非程序衔接机制。全面建设驻院调解工作室。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把驻院调解工作室作为威县法院开展诉前调解的主要阵地。搭建特邀调解员工作平台。结合全面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引入相关调解机构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调解工作室、服务窗口,选派或选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调解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退休法官等作为特邀调解员,积极开展诉前调解、立案调解。
三、完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始终把引导更多的矛盾纠纷通过非诉方式化解作为诉调对接工作的重点。抓住诉前分流环节。明确诉前委派调解规范,加大在立案环节的释明引导,积极引导来院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对于诉至法院的矛盾纠纷,尤其是家事纠纷、相邻关系、物业纠纷、交通事故、小额债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告知并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在征求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威县法院在登记立案前委派给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委派调解达成协议的,依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确认;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法院依法登记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