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用区块链技术为司法赋能,助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区块链技术的集成应用在新的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中起着重要作用,要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的创新发展。北京互联网法院紧紧抓住历史机遇,在成立之初就将区块链作为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切入点,用区块链技术为司法赋能,推进信息技术与司法工作的深度融合。
目前,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主导建立的“天平链”电子证据平台,努力实现在司法场景下的“全流程记录、全链路可信、全节点见证”,解决了涉网案件存证难、取证难、验证难等问题,创新了互联网审判模式,提高了网络空间治理效率,助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一、建设一个电子证据平台——“天平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协同攻关,加快推进核心技术突破,为区块链应用发展提供安全可控的技术支撑,北京互联网法院坚持中立开放、安全可控的区块链建设理念,建成“以审判为中心、以预防为抓手”的“天平链”电子证据平台。“天平链”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主导,建联盟、强监管,创新司法应用场景,提供电子证据固化、知识产权确权、追溯防伪等,有效解决了证据认定真实性难题,创新了互联网司法审判模式。
目前,“天平链”作为由法院发起的“联盟链”证据平台,其权威性、公信力高的优势愈发明显,与互联网法院管辖的案件类型有关联的公证处、银行、电商平台等多家应用单位相继申请加入“天平链”。
“天平链”的建立,意味着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区块链技术服务司法审判、与司法业务深度融合、提高审判质效中迈出了重要一步。
二、制定接入与测评两个规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区块链技术的引导和规范,加强对区块链安全风险的研究和分析,把依法治网落实到区块链管理中,推动区块链安全有序发展。北京互联网法院制定《天平链接入与管理规范细则》及《天平链接入测评规范》,将司法审判规则前置,防范电子证据认定不当,提高审判效率。
上述两个规范从系统安全性、电子数据合规性、区块链安全性上对接入的第三方平台进行测评,规范了“天平链”接入方的资质要求、电子数据的存证规则、接入平台的管理机制、电子数据的使用方式、链上单位的监督审查与退出机制,通过对存证源进行多维度、标准化的审查,有效保护了“天平链”的上链数据安全与当事人隐私,也将努力为全国司法区块链建设和司法区块链国家技术标准的制定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北京样本。截止2020年3月底,“天平链”现已完成跨链接入区块链节点20个,已完成版权、著作权、互联网金融等9类22个应用节点数据对接,上链电子数据超过1500万条,跨链存证数据量已达上亿条。
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在研究和推进电子证据真实性审查前置的相关技术标准和接入模式,着力解决电子证据真实性的源头问题。
三、创新司法应用三大场景
一是“天平链”创新互联网审判模式,提升在线诉讼效率。“天平链”上链证据真实性高、不易篡改的特征,打通了全流程在线审判“梗阻”,缓解了电子证据的存证、取证、认证难题,将取证时间由过去几周甚至几个月的时间缩短到一瞬间,为法官在线审判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当事人降低了举证成本。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验证跨链存证数据6500条,经庭审质证,无一例当事人对区块链上存证、认证的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
二是“天平链”创新执行模式,赋能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2019年10月2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在执行案件中运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
在一起网络侵权纠纷案件中,原、被告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内容为:被告于2019年10月16日之前支付原告赔偿金33000元。法院在谈话中告知原、被告双方,如被告在履行期内未履行义务,将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实行自动执行。调解书生效后,该案的当事人端、法官端均出现“智能合约”字样以区别于普通案件。
10月17日,被告仍有赔偿金20000元未履行。原告只需点击“未履行完毕”按键,该案件直接进入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执行立案中。
通过立案庭审核后,立案成功进入执行系统。
本案中即通过调解书中约定的履行条件,部署线上合约节点,并通过当事人确认履行情形,触发不同的执行动作。如双方确认履行完毕,即触发生成履行情况报告,履行结果上天平链存证。如双方确认未履行完毕,则触发生成未履行报告、自动生成执行申请书、自动抓取当事人信息、自动抓取执行依据、自动执行立案、自动生成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北京互联网法院作为“第一个吃螃蟹人”,首次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实现“一键执行立案”,不仅标志着司法区块链智能合约应用的切实落地,更意味着链上数据与链下司法信息系统的深度融合利用,有利于打破信息孤岛,进一步释放司法红利,为执行攻坚战送出了一记漂亮“助攻”。当然,这只是北京互联网法院智能合约运用的第一步也是一小步。
三是“天平链”创新数据共享模式,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首先是探索与司法区块链取证认证模式相适应的在线诉讼规则,用技术手段降低当事人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心理预期,抬高当事人滥诉成本,推动诚信诉讼更进一步;其次是强化司法区块链顶层设计,通过区块链构建以法院牵头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机制,将被动式的司法审判服务变革为主动式的社会治理服务,提高社会整体失信成本;最后是探索利用区块链数据共享模式,打通法院与电子商务企业、网络运营商、相关行政机关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链上数据与链下司法系统的深度融合利用,加大审判执行信息篡改成本与难度,促进司法监管更加阳光、公开,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北京互联网法院将区块链技术与依法治网的战略部署紧密结合,将区块链技术作为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在理论体系、标准规范、技术框架、服务内容、服务模式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并持续创新,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的北京智慧。
作者:熊志钢
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