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警提醒:远离高息诱惑,拒绝非法集资!
真实案例:
新余一肖姓男子以有好的投资项目为由,只要向他们公司投资钱款,就能收到高额利息,在支付了一段时间后现如今停止了兑付,且人已经失去了联系,损失金额较大,希望公安机关能够破案。
经警方侦查查明:从2013年起,犯罪嫌疑人肖某成立了一家投资管理公司,未经主管机关批准的情况下,通过聘请业务员派发宣传单,以有好的投资项目为由,通过出具借条、承诺支付高额利息、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约定月利率1.5%-2%不等,非法吸收存款2000余万,资金用于支付利息以及挥霍,因资金链断裂,肖某不能向集资群众兑付后潜逃,致使170余户群众上当受骗,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
警方侦查认为,肖某的行为扰乱金融秩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鉴于此案涉及大量群众,涉案金额较大,且案发后肖某一直不见踪迹,分宜警方遂对其进行追捕,同时积极上门走访犯罪嫌疑人家属,敦促其家属规劝犯罪嫌疑人早日投案自首。慑于公安机关强大的追捕压力,肖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集资的定义:
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挖坑要你往下跳的表现:
非法集资涉及内容广泛,表现方式多样,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
经典案例揭秘骗局:
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回报、高调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典型四部曲:画“饼”—造势—吸金—跑路.
防范陷阱有妙招:一看二想三要问
“看一看”。公司登记是否合法,项目有否在银保监会备案(可上权威网站查证)。
“想一想”。天上不会掉馅饼,高额回报违背市场规律。
“问一问”。向政府相关机构热线、专业人士问一问。
新余网警提醒您:
高息“诱饵”不动心、老板“实力”不崇拜、“官方”背景不迷信、“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违规吸储不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