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2020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318号)精神,经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为6家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面向社会招聘10人,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10人,具体情况见职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相应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对海外留学人员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由省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加甘肃省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下载本公告附件《2020年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进行查询,也可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下载《甘肃省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职位。
(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09∶00至9月29日(星期二)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0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职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
2.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9∶30至9月30日(星期三)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9月29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9∶30至9月30日(星期三)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10月20日(星期二)9∶00至10月23日(星期五)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6.笔试时间和科目。
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0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携带临时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以笔试成绩120分为最低控制线。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对象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不予通过,出现的空缺岗位依序等额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素养、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三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序。
考生总成绩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在省级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有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以上环节递补未达到笔试、面试最低控制线的不得递补。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人员公示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空缺岗位的不再递补。
九、备案及审批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后,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等相关手续。在审批前未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层次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未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海外留学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不予聘用。
十、其他事项
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gansu.gov.cn)公布。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
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0931-2801274
甘肃省计量研究院:0931-7756055
甘肃省标准化研究院:0931-8418896
甘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0931-8556817
甘肃省个体劳动者协会:0931-8412803
甘肃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查中心:0931-8678579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0931-8533360、8533003
监督电话:0931-8833205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工作需要,甘肃省纪委监委和省委巡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决定开展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相应的学位;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8.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省纪委(省监委)信息中心、省纪委(省监委)静思园管理中心、省委巡视办信息档案管理中心等3家直属单位本次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甘肃省纪委监委和省委巡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加2020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1.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下载本公告附件《甘肃省纪委监委和省委巡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进行查询,也可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下载《甘肃省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职位。
2.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09∶00至9月29日(星期二)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0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职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电话:0931-8922518、8922543。
(2)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甘肃省纪委监委组织部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9∶30至9月30日(星期三)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9月29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9∶30至9月30日(星期三)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10月20日(星期二)9∶00至10月23日(星期五)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二)笔试
1.时间和科目
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0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2.笔试地点安排见准考证。报名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携带临时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
3.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甘肃省纪委监委划定最低控制线,并在笔试前通知应聘人员。
4.笔试成绩在甘肃纪检监察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需提供准考证原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称资格证书、报名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4.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如果参加面试人员与选调人数比例低于3:1,酌情减少选调计划。
(四)面试
1.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4.面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的三甲医院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省纪委监委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计划招聘数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备案、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备案,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甘肃省纪委监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相关信息均发布于甘肃纪检监察网,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附件:
甘肃省纪委监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4日
编辑|甘肃省司法厅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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