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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条件腾退三年,强拆行为从未停止,为何没有人站出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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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中铁建董事长陈奋健坠亡的消息引起国内媒体的广泛关注,截止今日,坠亡原因还在调查当中。

根据记者了解,直至目前,尚有以董事长陈奋健为原告,中铁建福利房24号楼多户为被告的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事情发生后,其中很多被告不免疑虑,原告已经坠亡,案件如何审理、未来走向是否会因此事产生影响?均无从预判。

尚未开庭审理的案件,究其起因,是持续在中铁建与被拆迁人之间多年的腾退、强拆的问题。按照中铁建内部人员的反馈,自2018年陈奋健担任董事长开始,24号楼的住户屡次被告上法庭,所以这栋楼即使没见过当事人也没有人不认识陈奋健。也是从陈奋健担任董事长开始,24号楼除了遭遇了被告上法庭的经历,强拆也从未停止过。期间,撬门、封门、强拆、报警一直是24楼的常态。而这里的住户从最开始70户到现在还有18户在坚持,为了防止被强拆或者偷拆,这些住户每天按时在楼门值守。且不说这些住户有些年纪已经很大了,只是光说每天这七八个小时的值守,也是非常耗费精力的事情。而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自从2018年开始,中铁建要求这里的住户无条件腾退。

这处房子建于1965年,因为多次的变更,导致成为历史遗留的问题,目前这里的产权属于中铁建所有。这里面积小、条件差。可是为什么住户不愿意拆迁呢,一个是因为确实对这里有很深的感情,另外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大部分的住户并没有等来补偿,等来的只有强拆。没有补偿的无条件腾退引来居民的不满,之后拉横幅抗议、报警等成了居民的常态。而中铁建也没闲着,员工被单位谈话,降职降薪甚至辞退都有。直到董事长坠亡,这栋楼里还有部分居民作为被告,官司还没有开庭审理。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错综复杂的拆迁,中铁建以公房为由要求居民无条件腾退真的有依据吗?即使产权确实属于中铁建,那么腾退真的就是无偿,无条件的吗?

首先,在法律上并没有“腾退”一词的法律概念,相关的法律规范并没有对其进行规定,所以用房屋腾退来命名的项目并没有法定的程序和法律的约束与监督。腾退的目的其实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短补偿,简化合法的征收流程。所以在腾退中,普遍被拆迁人获得的安置补偿要低于政策的征收。

其次,在合法的征收中,征收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甚至是更高级别的行政主管部门,而腾退的关键在于,由村委会打头阵,开发商和征收方都躲在后面。而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土地管理法》可知,村委会并不具有征收行为的主体的资格,所以在以村委会出面进行的腾退在维权时不能只盯住村委会打,而是要挖掘他身后的正常的征收主体。

正山小编提醒广大被征收人:腾退是近几年来比较常见的征收形式,在腾退时被腾退人不要有心理压力,也不要有从众心理,只需要在腾退时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论何种形式的征收,必然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程序和补偿标准,任何违反合法程序的征收行为,被腾退人都应该保持警惕,被腾退人就算知道违法点,如果没有应用到具体的案件中,没有启动合适的法律程序,知道再多的违法点也是没用的。只要及时请专业的律师介入,获取公平、合理的补偿是很容易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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