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罚!梅县区查处两家诊所

掌上梅州讯   2月3日上午,梅县区卫健局、梅县区卫监所执法人员对城区社会办诊所及卫生站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查,发现梅县区程江镇某牙科诊所和某社会办卫生站存在预检分诊、消毒隔离、院感防控、全员培训考核等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存在疫情传播风险,责令以上两家医疗卫生机构立即停业15天进行整改,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当前,社会办诊所已成为疫情防控的“风险点”,国家要求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询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诊所要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院感防控指引规范接诊,提高发现病例的敏感性和警惕性,远离违规红线。

接下来,梅县区卫生健康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社会办门诊部、诊所、卫生站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三不得十必须”,严禁社会办门诊部、诊所、卫生站私自接诊发热咳嗽等症状患者,确保在社会办门诊部、诊所、卫生站发现的发热等可疑患者闭环管理,真正发挥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哨点”作用。对擅自接诊发热患者或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力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从严处罚。

本报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钟玲芬

编辑:廖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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