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消除冷链食品感染传播疫情风险,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严把冷链食品采购关
(一)进口冷链食品采购
1、从外省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落实提前报备制度。货物到达礼县前24小时报备,进入总仓前必须持随货同行的供货商证照、所载货物的报关单、进口检疫检验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供货商出具的票据。证明与票据生产日期/批号要一致,并与实物标示相符,方可进入总仓。
2、从省内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必须从县级以上“监管总仓”采购。索要总仓出具的电子一票通、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从批发市场采购的,要附有总仓发给批发市场经营者货物的电子一票通、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还要索要批发市场经营者一周一检测的人、物核酸检测报告,缺一不可。且证明与票据之间生产日期/批号要一致,并与实物标示相符。从省内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报备,进行核酸检测后方可销售。
(二)国产冷链食品采购。甘肃采购的索要同批次的电子一票通。外省采购的索要“五证一票”(生产商证照、供货商证照、质量和核酸检测证明)载明与货物生产日期、保质期一致的票据。
(三)冷链食品存放。进口冷链食品必须专库、专柜存放,不得与国产冷链食品同库同柜存放,更不得混堆存放。
(四)冷链食品追溯。冷链食品经营者必须使用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对平台原注册信息按冷链食品经营范围修改,选择国产的不得再经营进口的。采购冷链食品必须全部录入平台,给其他经营者销售的,及时出具电子一票通。销售给消费者的进行登记。
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要求和范围
(一)检测要求。按照“人物同防、人物同管、人物同查”的要求每周进行核酸检测一次。经营者要如实向当地市场监管所申报本店所有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冷库数、冷柜数。冷库要进行备案,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平台。
(二)检测范围。
1、从业人员。本店所有从业人员。
2、物品环境。食品表面、食品内外包装、冷库冷柜、档口(刀具、案板、抹布、清洗池等)、环境集中经营区污水、清洗进品冷链食品排出的污水。
(三)妥善保存检测报告。被采样后要及进联系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索要核酸检测报告,留存纸质版或电子版。
三、违法处理
违反上述有关事项,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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