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民事类二)
某铁合金公司与徐某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简要案情:
某铁合金公司除尘工徐某某在2020年4月21日在搬除尘设备上的盖子时导致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1椎体爆裂性骨折。经察右前旗工伤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为工伤,就工伤损害赔偿金额,某铁合金公司与徐某某产生纠纷。察右前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前劳人仲字(2021)74号裁决,裁决某铁合金公司向徐某某一次性给付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42644元。某铁合金公司不服提起诉讼,察右前旗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某铁合金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徐某某一次性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共计233829元。某铁合金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裁判过程及结果:
本案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法官敏锐地觉察到本案是典型的涉工伤保险认定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广泛性。在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论是资产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或是中小微型的民营企业,都难免遇到这种纠纷,所以此案例对于此类纠纷的化解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本案调解过程中,对赔偿数额未做改变,与原审判决认定一致,仅对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进行了调解,将履行期限放宽一年半,某铁合金公司按月分期向徐某某给付赔偿款。该调解方案一方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更是保证了某铁合金公司的生存能力,通过将履行期限放宽的方式,有效地为某铁合金公司提供了宽松的财务环境,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流动性,从而缓解了经济压力。该案仅用三天就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一、某铁合金公司向徐某某给付人民币233829元,分期每月支付12990.5元;二、如某铁合金公司未按约定给付义务,则自愿接受人民法院一次性强制执行;三、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关系及受害治疗赔偿费用再无任何纠纷;四、案件受理费10元由某铁合金公司负担。
典型意义:
矛盾纠纷化解的及时性。本案自立案、沟通协商至最后成功调解结案仅用时三天,有效的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做到了高效便民,既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又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件审结后,市中院为了让民营企业能够了解一些与企业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正确认识到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也会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民营企业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构建有效的常态化风险处理机制。同时,为确保调解协议顺利履行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会进行回访。2022年3月4日首次回访时,某铁合金公司已将首笔履行款汇至徐某某的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