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法院根据真实案例创作原创漫画,教爱美人士擦亮眼,警惕美容变“毁容”。王女士到湖州某美容生活馆做面部美容,并在该馆经营者张某的推荐下使用了店内美容产品。
王女士找张某理论,张某表示泛红是正常现象,只要继续使用店内修复产品即可以恢复。在张某的推荐下,王女士向该馆预付10000元购买后续修复产品。
可是不久后,王女士面部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出现了红肿、瘙痒等症状。
王女士对张某的话产生了怀疑,她前往各大医院进行治疗,还在其余美容场所修复、网购各类修复产品等。
王女士前后共花费医疗费1958.76元,美容场所修复、网购各类修复产品等花费10余万元。
在协商无果后,王女士一纸诉状将该美容馆告到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