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集宁区人民法院:善意执行 法治惠企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走深走实,我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服务和保障作用,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措并举,化解企业纠纷,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期,我院受理42起某银行与某农牧集团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案金额5亿余元,涉案人员300余人,社会影响较大。被执行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畅,难以偿还银行借款,抵押给银行的资产状况不良,执行难度大。我院执行法官转变思路,灵活执行,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暂缓对被执行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多次与双方沟通后,最终成功促成双方和解,保障了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经营运转,通过分期履行银行欠款,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缓解了被执行企业的资金周转困难,帮助被执行企业渡过难关。 我院在执行涉企案件时,依法灵活审慎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在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充分保障被执行企业的正当权益,最大限度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多措并举,思路灵活,站在群众和企业的角度解决问题,真正做到服务于民、司法为民,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