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部署要求,集美法院深化“三减量”机制,将执行工作前移至“保全、调解、宣教”关口,减少案件增量,示范处置“系列、关联、疑难”案件,减少案件存量,采用执转破、善意执行、滥用执异警示等举措,减少衍生案件,推动执行工作高效率、高效能、高效益开展。
2021年度,集美法院在全年民商事案件收案数同比增加16.21%的情况下,执行案件收案量同比下降1.57%,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主要指标排名全省法院前列。
在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中,集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反映涉案企业正在转移机器设备。集美法院靠前引导劳动者提出诉前保全申请,执行干警及时查封机器设备。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经劳动者申请执行,集美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变卖设备,在半个月时间内,便执行到位款项8万余元。
1.保全机制再靠前,强化以保促执
针对可能出现的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等情形,引导当事人查找财产线索、申请保全。针对群体性劳动争议,与劳动仲裁机构建立联动机制,靠前沟通信息、移送保全申请。
2.履行激励再提升,力促自动履行
出台立审执相协调意见,规范裁判主文表述,评估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实际履行能力,提高文书可履行性,跟踪督促即时清结。推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为被执行人开具自动履行证明书63份,促进153万余元自动履行到位,形成守信获益良好导向。2021年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63%。
3.震慑宣导再强化,营造共治环境
出台综合治理执行难方案,强化执行震慑,自2017年以来追究拒执犯罪45人次,发布失信信息5500余条,发布拒执罪等案例汇编,获评全省法院疫情防控八大典型案例。与区人大、政协、工信局、企业家代表等开展“开门纳谏”“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等座谈会,优化解决执行难共治共享环境。
厦门某科技公司拖欠工人工资,经劳动仲裁裁决后,12名劳动者陆续申请执行。其中首个案件执行立案后,集美法院通过与区劳动仲裁院的信息沟通,靠前预警系列执行案。在限制高消费措施、实地走访调查、积极主动沟通等举措下,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提出清偿工资,首案成功化解,后续该公司主动向其余11名劳动者付清拖欠工资8万余元。
1.系列案件示范化解
靠前识别系列案件和涉众型纠纷,以首案执行为参照依据,加大执行力度,引领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义务。
2.关联案件协同化解
对于同一被执行人涉及的多个执行案件,追踪其他案件执行情况,研判已查控财产,及时申请财产分配。对于同一被执行人又涉及诉讼案件的,尤其是劳动争议等民生案件,经过协商同意,预先考虑留出分配份额,为后续案件的执行打下良好基础。
3.疑难案件常态接待
推行常态化执行法官值班接待制度,固定执行接待地点、值班时间、电话,2021年以来,接待3000余人次。
在某能源公司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集美法院了解到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短期运作困难,且该企业厂房存在高额的抵押债权,法定代表人已着手对公司进行重组。
秉持善执理念,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债权人会议,促成执行和解,同时为企业重组提供法律指导,最终促成已立案执行的15起案件全部执结。贷款银行、供应商等纷纷取消拟针对该公司的案件30余件,企业恢复健康发展。
1.强化“执转破”
从立案、执行、终本管理等全流程对在办案件进行筛查研判,常态化推进“执转破”工作,减少衍生案件。2021年以来,移送执转破案件18件,涉相关执行案件70余件。
2.强化善意执行
审慎处理企业因疫情、资金链断裂等情形引发的债务纠纷,通过采取“活查封”、组织债权人会议、引入战略合作伙伴等方式,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利益,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3.强化责任警示
2021年,在全国法院率先推行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机制,引导20名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腾退3处房产,执行到位793万元,不再移送追究拒执罪。2021年以来,制发滥用执行异议风险告知书93份,撤回异议申请14件,避免滥用执行异议、恶意拖延规避执行,执异案件同比减少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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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王悦
编辑 | 谢婷婷
制作 | 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