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依法服刑,刑期已满当然应该释放,这没有什么不妥。
问题是出狱女人已经发烧五天,武汉有关方面为什么不对此女子采取隔离措施?女人从监狱出来时测过体温吗?出狱后又去了哪里?她发烧的那五天是在哪里度过的?为什么不去医院就诊?为什么不自我隔离?明知道自己已经发烧了,为什么要隐瞒不报?如果此女子如实向武汉当地社区报告了病情,武汉有关社区为什么不对她采取隔离措施?还任由她离开武汉疫区去北京?如果女子没有上报,就是故意隐瞒病情,并且去北京,这不是故意害人?
此女子一到北京就直接去了医院,这说明她不是一个普通的患者,她不担心在北京找不到医院,自有人为她保驾护航。
再说,武汉一直封城,接女子回北京的车是如何进入武汉的?又是如何离开武汉、一路绿灯回到北京的?难道此女子仅凭一张“刑满释放证"就可以畅通无阻?难道出狱有功,可以享受发烧了也可以不隔离的特权?武汉有那么多的新冠病毒感染者,为什么别的患者都被隔离,而她可以去北京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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