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报送2020年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六稳”工作,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建立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全力稳企业稳投资稳发展,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稳企业稳投资稳发展,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在关键时期、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对我省重大项目的支撑作用。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会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立融资总量500亿元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重点支持我省2020年新开工和续建的重大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以及疫情防控重点名单企业发展,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全面的融智支持和坚实融资保障,确保我省有效投资平稳增长。
二、项目范围
对纳入以下范围的重大项目,可以申报省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融资支持。
(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铁路、轨道交通、公路、机场、港口、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
(二)补短板项目。包括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文化、物流、应急灾备和城市更新等市政领域短板项目。
(三)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包括实施数字经济领跑行动、电子信息“增芯强屏”、石化产业基地布局和全产业链发展、机械装备产业“智能创新”等重大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领域以及船舶等军民融合重大产业项目,特别是龙头项目。
(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项目。包括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建设项目,同时按照“老区优先、适当倾斜”的原则,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加大对老区苏区的扶持力度。
(五)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的项目。
(六)其他符合应急专项融资支持条件的项目。
三、融资政策
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对于纳入应急专项融资支持的项目,国开行福建省分行在服务团队、审批流程、贷款规模、授信条件及融资利率上提供专项政策支持。
(一)服务团队。国开行福建省分行成立项目融资领导小组,建立若干专项项目工作推进小组,主动下沉服务,上门精准对接。对于特别重大项目,成立总分行联合服务团队,确保专项项目融资需求得到及时响应。
(二)授信条件。对疫情防控重点名单内企业提出的防控疫情所急所需贷款,开辟优先审批、急事急办、减利让费的绿色通道,优先开展项目入库、客户准入、信用评级等内部工作流程,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快授信审批进度,提升工作效率。其他融资项目,在准入要求、信用结构等方面给予国开行政策允许内最优条件支持。
(三)融资利率。对疫情防控国家重点名单内企业提出的防控疫情所急所需贷款,按照央行再贷款政策,给予最优惠利率;对生态环保、地下管廊、科技创新及研发、清洁能源、集成电路和配套产业等领域符合抵押补充贷款资金(PSL)运用标准的项目,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对其他融资项目,给予国开行政策允许内最优融资利率支持。
四、报送要求
(一)基本条件。一是申报项目须符合相关规划,符合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供给条件,原则上已完成规划、可研(核准、备案)等审批手续。二是符合省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融资支持项目范围,为2020年开工或续建类项目。三是项目投资规模原则上要求5亿元以上(疫情防控国家重点企业名单的项目除外),融资主体具有稳定经营性现金流并已实现市场化运营。
(二)项目申报。请各设区市(含平潭)发改部门组织县(市、区)发改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经审核后报送省发改委、国开行福建省分行;省属项目由省主管单位直接报送省发改委、国开行福建省分行。各设区市发改委、省有关单位要按照项目开工前前期审批进展情况,分批次滚动申报。
(三)审核发放。国开行福建省分行会同省发改委,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的项目按规定要求进行评审,及时给予金融支持、发放优惠贷款。
(四)时间要求。请各地、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应报尽报原则,全口径摸排符合条件的项目。请于2020年3月11日前,汇总报送第一批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融资项目清单,后续批次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李建霖 0591-87063275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 黄 微 0591-8706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