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产假遇到寒暑假的,其休假是否顺延?
寒暑假对于学校教职工来说,是由于工作性质安排的休息日,并不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劳动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第11条解答中认为,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能否延长寒暑假的时期,则由主管部门确定。
学校可以根据本地区教育部门政策执行。如果本地区没有明文规定的,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产假遇寒暑假的女教师延长假期,也可以不予延长假期,但为避免争议最好事先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
产假是否包含法定节假日?如果包含,则不需要顺延;如果不包含,则应当顺延。
目前,国家层面关于产假天数的规范性文件为国务院《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该规定第七条明确了女职工产假的基准天数,即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但是,该规定并未明确该98天产假中是否包含法定节假日。
进一步追本溯源,我们国家关于产假的规定,最早见于195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女工人与女职员生育,产前产后共给假56日(该产假天数已调整为现在的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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