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安徽法院迅速部署落实,全面启用网络诉讼服务功能,让当事人足不出户,解决纠纷。
远程提讯15起刑事案件
“张某乙,请陈述你的上诉理由。”“我认为量刑过重,因为……”2月25日,在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远程提讯室,阜阳中院刑二庭法官正在远程提讯张某某等三人聚众斗殴案的上诉人张某乙。
提讯中,法官认真听取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仔细询问案情,并详细解答有关法律规定。
何某、刘某等人寻衅滋事案,张某某污染环境案,刘某某、胡某某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案……从8时40分到15时,阜阳中院刑二庭的5名法官利用远程视频方式,对15起上诉案件19名羁押在太和县看守所的上诉人完成了线上提讯。
在线调解助力湖北企业渡难关
2月25日下午,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依托“云上法庭”远程系统,把身处湖北、浙江和安徽三地的三名当事人“连”在了一起,成功化解了一起涉湖北企业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由于原告住所地位于新冠肺炎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黄冈,原告不便派员到庭参加庭审。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及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经过前期的协商沟通,最终决定通过“云上法庭”系统开庭审理此案。考虑到原告公司目前面临的特殊情况,法官积极与两被告沟通协调,两被告均表示愿意与原告协商解决,共同帮助原告公司渡过难关。
通过“云上法庭”在线庭审,在法官的主持下,仅用半个多小时,三方当事人就还款金额、还款时间和方式进行了明确约定,并达成一致意见。法官迅速制好调解协议,书记员于当日邮寄至各当事人所在地。
庭审结束时,原告代理人激动地说道:“特殊时期,感谢法官依法主持调解,也感谢对方当事人的理解,相信湖北一定能够战胜疫情,我司保证按约履行义务。”
线上执行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近日,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通过线上办理执行案件,执结了一起系列案,为8名农民工追回拖欠的工资款。
2016年12月,金寨县的王某雇佣同乡宋某、汪某等8名农民工为其做工。2017年工程结束后,经过双方结算,王某应支付工资款87000元,可是直到2019年年底,王某仍未支付此款。2020年1月,宋某等人诉至南溪法庭,通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王某于2月1日前付清87000元工资款。王某到期仍未履行给付义务,宋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通过线上查控,快速掌握了王某的财产线索及其居住地址。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王某承认错误并于2月16日主动将足额案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 为了尽快将案款发放到人,执行法官与宋某等人电话联系获取他们的银行账户信息,后通过线上进行操作。2月24日,8名农民工均收到了各自应得的工资款。
隔空审理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
2月26日,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用互联网开庭方式对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进行网上开庭审理。
因该案双方当事人身处合肥、黄山两地,黄山中院民三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取网上开庭的方式审理该案。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的权利,庭审笔录实时记录,音频视频同步存档,全程画面流畅、语音清晰, 网上庭审圆满完成。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对疫情当下的审判工作表示支持和高度评价。
六人五地隔空庭审
2月25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利用微信群开庭审理了一起原告秦某诉被告耿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原、被告及原告的代理人分别在各自家中利用视频参与庭审,书记员在怀远县的小区内封闭无法到庭,用家中的电脑进行法庭记录。最终,只有法官崇仪梅及法官助理坐在了法庭的国徽下,一场六人分隔五地的特殊庭审就此展开。各方通过微信群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辩论等程序。在法庭调解阶段,法官的耐心劝导让原告认识到疫情对被告还款能力确有影响,适当放宽了履行期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在一年内分月偿还原告借款63000元。
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法官在庭审关键节点上,均要求双方当事人文字确认,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均表示了感谢。
疫情之下的“云上”审判
2月25日上午,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使用网上云庭系统,远程开庭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经过设备调试,电话、微信多次沟通等一系列庭前准备工作,泉山法庭樊瑾法官敲下法槌宣布本次庭审正式开始。除了不是面对面交流,庭审程序与现场庭审完全一致。人脸识别认证,语音自动识别,笔录自动生成,证据共享,全程视频留痕、规范透明。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借助电子签名技术核对庭审笔录后进行确认签字。
来源:安徽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