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北流一男子在朋友圈假卖口罩真诈骗,你猜判了多久?
2020年2月25日,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诈骗案件,被告人陈运友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庭审现场
2020年2月1日,被告人陈运友得知目前我国正流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医疗器械紧缺,便通过从他人处购得的手机微信及银行账号,使用昵称为“你好”的微信号在朋友圈中发布口罩图片及有关文字,虚构其在南宁市经营一家医疗口罩加工厂并有大量医疗口罩批发零售的事实。
被害人陈某某看到被告人陈运友发布的口罩图片及有关文字后,通过添加被告人陈运友的微信与其取得联系。
随后,被告人陈运友对被害人陈某某谎称其有大量医疗口罩批发零售,取得了被害人陈某某的信任。
之后,被害人陈某某向被告人陈运友订购7万余个医疗口罩,并通过支付宝及银行卡转账的形式,先后15次转账给被告人陈运友人民币63744元,被告人陈运友得到赃款后便将被害人陈某某的微信拉黑。
被告人陈运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虚构事实,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诈骗罪。陈运友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本案犯罪,是累犯,依法应当对其从重处罚。
陈运友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量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