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孟村县有人卖犀牛鬣蜥?它们是严禁国际贸易CITES附录Ⅰ物种
根据绿会反盗猎志愿者4月27日反馈:“昨天上午举报的鸟市生意兴隆,疫情期间继续非法交易国家保护动物,这哪里有人大决定全面禁野的踪迹连个影子都没有啊,2天举报了13只鹦鹉属于CITES公约附录Ⅱ,今天举报的是公约附录Ⅰ犀牛鬣蜥,希望沧州动物园的师傅们精神心养护好,这可是国际濒危物种啊!”
这条犀牛鬣蜥,卖家是个小伙子,开价9000元,长度达到80公分。据悉卖家自己已经养了三年,之前是从天津中环花鸟鱼虫市场购得,正准备出手转卖。绿会志愿者在网络上与其取得联系,并实地证实后,已于26日向警方举报,目前当地派出所已经受理此案。
犀牛鬣蜥(Rhinoceros Iguana)是岩蜥属物种,它们的种群主要分布于加勒比海海地岛以及摩那小岛,作为一种大型的鬣蜥,体长可达一米以上,体色一般为灰色、深绿色或棕色。犀牛鬣蜥的名字来源于它们头上突凸起物,让人看起来颇像犀牛角,故得此名。
犀牛鬣蜥被列入了联合国《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一。CITES精神在于管制而非完全禁止野生物种的国际贸易,其用物种分级与许可证的方式,以达成野生物种市场的永续利用性。该公约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可归类成三项附录,其中最高级别的是附录一,列入其中的物种为“若再进行国际贸易会导致灭绝”的动植物,明确规定禁止其国际性的交易。
那么问题来了,河北沧州孟春县卖家的这头犀牛鬣蜥从哪个国家而来?为什么天津市场上会出现CITES国际公约明令禁止贸易的这种物种?怎样进入我国境内?引人深思,持续关注此事。
(以上图片来源于志愿者)
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