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启用电子警察和移动测速设备的公告
为了规范行车秩序,促进市民文明出行,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睢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从2020年5月16日零时起,在辖区以下地点启用高清电子警察设备和移动测速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分道行驶规定、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电子警察设备具体位置如下:
1、世纪大道与黄山路
2、世纪大道与恒山路
3、振兴路与华山路
4、振兴路与泰山路
5、振兴路与黄山路
6、振兴路与泰山路
移动测速设备位置如下:
S211+60KM——70KM处
睢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