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错发打胎药给孕妇被停职,责任赔偿该谁承担
侵权责任法
协商调解,获赔九万多
安徽肥东,施先生陪妻子到肥东安贞医院保胎,护士误将一款名为米非司酮的打胎药发给已孕17周的妻子服下。事后,当地卫健委介入,拿错药的护士被停职处理。11月24日,施先生回应,此事通过卫健委已协商处理好,院方赔了9万多。
该院妇产科负责人表示,由于住院人员较多,住院的床位紧张,没有多余的床位腾出,医护人员就安排了打胎和保胎的患者住进同一个病房。
被误食的打胎药是米非司酮,共3粒药,11月6日发现送错药的护士及时向医院相关负责人汇报,医院医生也对患者进行过催吐、稀释等措施,出于无效,安贞医院的医护人员陪同了施先生及妻子程女士赶往了肥东县人民医院洗胃处理。护士当日被停职处理。
11月24日上午,肥东县卫健委再一次对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展开调解,医院与患者家属意见已经达成一致,对赔偿金额以及后续患者情况的关注,也都签署了相关协议。
米非司酮
米非司酮为医保乙类处方药。一般用于终止早孕,终止停经49天内的妊娠。还可用于未采取避孕措施的性生活或避孕失败后72小时内的紧急避孕。
孕期越短,效果则越好。但米非司酮片必须在具有急诊、刮宫手术和输液、输血条件下才能使用。
产生不良反应发生率很低,症状也比较轻微,如恶心、乏力、下腹痛、头晕等。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医疗过错的认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医疗过错的推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出通知,包括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护理工作、健全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大力推进护理信息化建设。
医疗机构要健全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管理规章、原则、流程、方式、内容等,包括事件的报告、分析、整改、追踪、持续改进等。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包括跌倒、坠床、压力性损伤、非计划性拔管、给药错误、药物外渗等。
属于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等进行报告处理。
资料来源:
健康时报 [护士错把打胎药当保胎药给患者服用,双方达成谅解] 张萌
尚医健康 [米非司酮片&米非司酮片的副作用] 北京医院 药学部 裴艺芳/赵明
北京大学国际医院 药剂科 赵丽平
华律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法制日报 [国家卫健委:健全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侯建斌
声明:本文章主要以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为目的,文章内容与原文有调整或删减,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