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欧洲环保协会调研荆州市检察机关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
11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欧洲环保协会北京代表处组成公益诉讼中外比较研究调研组,在湖北省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王朝阳的陪同下,到荆州就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等课题开展调研。
上午,调研组一行来到石首麋鹿、江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查看麋鹿和豚类生活情况,并到石首市检察院驻天鹅洲麋鹿、豚类国家自然保护区法律监督联系点开展座谈调研,观看麋鹿、江豚保护专题片,详细了解石首市院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服务长江大保护的情况。调研组对石首市院依法保护长江沿岸生态环境工作作出的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
下午,调研组一行走访了位于荆州区太湖镇的中华鲟养殖基地,了解当前中华鲟保护工作情况
随后,调研组来到荆州市院,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邓彦主持调研座谈会。调研组一行对荆州市检察机关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服务长江大保护的情况开展调研,详细了解了全市检察机关关于 “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 “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荆州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工作”等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听取了荆州市农业农村局、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行政机关在长江大保护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开展的工作情况介绍。
调研组认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服务长江大保护,在打击、修复和预防等环节中,预防是最重要的一环。检察机关既要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达到对长江沿岸生态环境整治修复的效果,同时更要注重加强积极预防,从源头上促进长江生态保护。要建立健全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等方面建立联系机制。
作者|鲁阳 杨平
责任编辑|彭威 刘思雨
编辑|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