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近日,辽宁抚顺6岁女童遭母亲及母亲男友虐待案件引发关注。中共抚顺市委宣传部30日回应,当地法院、检察院将加快案件审理速度,依法从重从快严惩犯罪分子。

受虐女童佟某某。(图片来源:北京《中国新闻周刊》微博视频截图)

女童监护人已变更为父亲

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据了解,受害女童佟某某,6岁,汉族,住辽宁抚顺市新抚区南阳路。被告人陈某威(受害女童母亲男友),1986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6年刑满释放。被告人刘某彦(受害女童母亲),1986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职业。

北京时间今年5月28日晚18时,警方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有女童被虐待,警方立即受案办理,于5月29日凌晨将陈某威、刘某彦抓获,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经司法鉴定部门认定,受害女童伤情为:一处重伤、多处轻伤、一处轻微伤。警方以陈某威、刘某彦涉嫌虐待罪申请批捕。检方以陈某威、刘某彦涉嫌虐待罪决定批准逮捕。

9月8日,检方以陈某威、刘某彦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当天予以立案。

9月30日,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受害女童伤害等级进行鉴定。

本月18日,鉴定机构出具意见:1处7级伤残,2处9级伤残,1处10级伤残。

法院正在对下一阶段的审理工作进行准备。根据此案涉及被监护人侵害的情况,目前被害人的监护人已做出事实变更,由其父亲看护。

报道中提到了以下几点:

进一步摸清情况。本月24日,抚顺市新抚区妇联协同属地街道党委和其他相关部门到受害女童家中了解情况。前期治疗已花费7万余元(人民币,下同),女童本人参加了居民医保,医保金已报销2.3万元,下一步治疗费用无法准确预测。新抚区安排专人与家属保持联系,定期询问是否有实际生活困难,如有困难将第一时间协调解决。

跟进后续治疗。据新抚区了解,目前治疗主要采取以家庭护理为主,心理咨询师入户疏导为辅的康复措施。抚顺市卫健委指派专家实地了解病情,专家研究制定治疗方案:一是对烧烫伤瘢痕处涂药,再定制两套束身衣,抑制瘢痕形成;二是视瘢痕形成情况,一年后决定是否进行后续瘢痕切除及植皮术;三是定期复查股骨颈的骨折伤,定期会诊治疗;四是在医师指导下进行康复治疗。医保部门完成对已发生的转诊住院费用结算。

进行心理疏导。抚顺市妇联对接两名心理咨询师为受害女童和家属开始心理疏导服务。

开展法律援助。抚顺市司法局安排专人了解案情,指导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区司法局提供法律援助和律师,关注案件办理进展,帮助受害人及家属依法维权。

保护孩子隐私。新抚区指定专人负责,独立开展工作,避免第三环节泄露和扩散,与其他部门协作时采取单线联系方式,暂停街道社区等部门走访关爱,以防泄露具体信息。

组织帮扶救助。抚顺市各相关部门启动临时救助措施,民政、司法及各部门团体和爱心人士等捐款资金共10笔14.6万余元。据网络显示社会捐款已达243万,家属发表声明不再接受捐款。

下一步,抚顺当地法院、检察院将加快案件审理速度,依法从重从快严惩犯罪分子。抚顺市卫健委将组织相关医疗专家制定后续治疗和康复工作方案,征求家属意见后组织实施。抚顺市妇联持续开展心理疏导服务。新抚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派专人跟踪动态,随时帮助解决问题。同时,在保护儿童隐私的前提下开展工作,综合考虑孩子身体状态,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及知情人员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要泄露出孩子现住址及其他隐私信息,尽量减少单独慰问环节,不照相录像,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受虐女童佟某某。(图片来源:北京《中国新闻周刊》微博视频截图)

女童伤情:曾被烫伤、钳子拔牙、扎钢针

北京《新京报》记者27日从女童家属处获悉,女童父母离异,今年2月至5月,其与生母刘某彦及生母男友陈某威生活在一起。5月22日,女童因全身多处烧烫伤、手臂骨折被送至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

也就是在这一天,女童姥姥接到女儿刘某彦的电话,称女童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因无法支付医疗费用,需要她前往医院支付。女童姥姥到医院后发现,女童高烧至39.6℃,重度贫血,全身有多处烫伤及扎伤的痕迹,部分伤口在做手术时已溃烂。

5月25日,主治医师告知家属,通过手术从女童右腿上取出一根钢针,怀疑女童曾遭人虐待,建议家属报警。

5月28日,女童进行手术前,女童姥姥趁女童清醒时询问得知,身上的伤系刘某彦及陈某威所为。女童姥姥立即报警。当日23时许,警员将刘某彦及陈某威二人带走。

《新京报》记者本月29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经抚顺市公正司法鉴定所鉴定,女童共计有10项伤情,其中重伤1处、轻伤8处、轻微伤1处。其体表烫伤为重伤二级,头部、胸部、骨盆等五处部位一级轻伤,其中胸部9根肋骨骨折。此外,左股骨、牙齿损伤等三处部位二级轻伤,右大腿扎入5厘米钢针三枚为轻微伤。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今年2月13日至5月期间,陈某威在女童母亲刘某彦的住宅及陈某威本人租住的房屋内,多次以各种理由用热水烫、用拳脚和洗衣板殴打、用钳子拔牙等方式伤害女童,造成女童身体严重烫伤,多处骨折。同时,又对女童用针扎入大腿内、让其睡地砖、不给盖被、惩罚其长时间跪洗衣板、用烟头烫其身体、逼迫其吞咽烟头、吃猫粮、吃猫屎、不给饭吃等手段,造成女童体表多处损伤,且未及时送医救治。

另获悉,陈某威曾因犯抢劫罪,于2005年3月18日被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于2006年9月22日刑满释放。

此外,女童姥姥与女童生母刘某彦的一段微信聊天记录显示,5月28日,在孩子被下病危通知后,刘某彦曾经威胁女童姥姥不准报警,并声称自己如果入狱,出狱后要找人进行报复。

目前女童已顺利出院,盛京医院宣传部门一工作人员表示,希望女孩能够在家好好疗养,可以健健康康长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