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快评:外卖平台秒开处方药是“病”,得早治

正观特约评论员 伍里川
2020-12-03 16:10
网络买药、网订店送是互联网背景下的便民之举,这出“好戏”不能让违规者给唱歪了。

外卖平台“秒开”处方药,用药安全谁来负责?北京日报12月3日的一篇报道,引人关注。

记者调查发现,网售处方药存在不少漏洞,给用药安全带来诸多隐患:在外卖平台上将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加入购物车,提交患者信息,没等描述病情,一份来自互联网医院的电子处方就已“秒开”完成。尽管没有药师签名,但系统自动显示审核通过,商家接单后,药品即刻进入配送环节……除了“买得到”以外,网售处方药往往还能“买得多”。

而就在不久前,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明确要求“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使用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记。”

我有多位亲朋在医院和药店工作,我的父亲就是位药师。在他们看来,没有药师签名就开出处方药,这事太不负责任,太不安全,够“疯狂”的。

这种事,在线下很难发生。因为没有药师签名,药房是不可能给你拿药的,谁都承担不起乱出药的责任。而在药店买处方药,也有一系列流程,我就经历过买药时药店视频电话请来药师进行审核,堪称严密。可为何线上买卖药品,就敢这么胡来呢?

其一,一些药品零售企业抱有无所谓态度,甚至利欲熏心,突破规则。药品安全,兹事体大。处方药的销售,更应该程序严密、步步谨慎。因为稍不注意,就可能出现用药事故,贻害无穷。但有的药品零售企业往往对处方药区别看待,例如,把人们常吃、常见的药视为安全药,这是糊涂、无知心理作祟。常吃、常见的药并非对谁都适用,不经严格区分和审核,就随意卖出,一旦有消费者对此药过敏、甚至有更严重隐患,后果不堪设想。此外,出于利润考虑,一些销售人员故意降低销售门槛,大打擦边球,以迎合顾客的特别需要,遂埋下祸根。

其二,网络销售平台放弃管理之责,默许药品零售企业不按规矩出牌。处方药的销售、调剂和使用,国家都有明文规定,网络销售也应遵守。而《药品管理法》也明确指出: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对发生在平台的药品经营行为进行管理,若药品经营企业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平台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显而易见,无审核、无签名就卖出药品,就是违规,平台理应技术性中止交易,这也是分分钟可以做到的。平台不仅不阻止,反而放任这种行为,有“默契”“共谋”之嫌,其背后目的恐怕还是为了利益。

我国对网络销售药品规定很严,企业只有获得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才有权在网上销售药品。但正是合法合规企业在网络销售处方药时仍然乱来,才更让人担心、警觉。

网络买药、网订店送是互联网背景下的便民之举,这出“好戏”不能让违规者给唱歪了。乱象的出现提醒监管部门,必须下沉式监管,依法、及时对违规行为作出约谈和整治,不能等到乱象频发才出招。有些情况,媒体能摸透,监管部门更应精确掌握。药品网络销售的管辖权已经明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发挥更大作用。

同时,震慑、遏制、打击违规销售行为,也寄望于法律法规更完善,尤其是长出牙齿。公众关注到,《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药品网络销售者、药品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提供者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从事销售活动,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期待这部法规早日实施,向网络违规销售药品乱象亮剑。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王航
统筹: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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