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议员与“民告官”
逻辑是一种有趣又强大的力量~
生活中有一个常见的词,叫“逻辑”,是近代大学者严复先生根据英语“Logic”的发音翻译过来的。
有人说,逻辑是一种力量。我很赞同这种说法,逻辑不仅是一种力量,而且是一种有趣的力量,比如下面的两个例子。
国会中的有些议员是狗娘养的
刘桂明在《律师中国》一书中讲过一个马克·吐温的故事。
马克·吐温在《镀金时代》这部长篇小说里,深刻地揭露了美国政府的腐败以及政客的卑鄙无耻。该书发表以后,马克·吐温在一次发布会上对记者说:“美国国会中的有些议员是狗娘养的。”记者把这句话在报纸上发表以后,华盛顿的议员们大为愤怒,纷纷要求马克·吐温公开道歉,否则,就将以法律手段反击。
过了几天,《纽约时报》上果然刊登了马克·吐温致联邦议员的“道歉声明”。
内容如下:日前鄙人在发布会上说“美国国会中的有些议员是狗娘养的。”事后有人表示强烈不满。我考虑再三,觉得此话不恰当。故特此登报声明,把我的话修改如下:“美国国会中的有些议员不是狗娘养的”。
后一句话比前一句话多了一个字,但是讽刺有些议员的意思完全没有减少,可谓是幽默中透着辛辣,辛辣中带着幽默。
原告没有看到被告强行占用其耕地
去年我曾经代理过一起”民告官“的案件。
大致案情是这样的:某行政机关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把很少的钱私自打进原告的银行卡里,然后把原告耕地上的麦苗铲除,将耕地强行占用。该行政机关在庭审之前的举证阶段提交了把钱打进原告卡里的银行流水,想据此证明原告同意将耕地出租,但是在庭审中拒不承认强行占地的行为,说原告既没有看到某行政机关占用耕地,也没有听到某行政机关占用耕地。
我作为原告的代理人起诉该行政机关要求确认强行占用原告耕地的行政行为违法。
针对被告的耍赖行为,我在庭审中向被告问了一个问题:你们既然说没有占用原告的耕地,那么为什么要往原告的卡里打钱?
被告听了之后顾左右而言他,说了一些与问题无关的内容。
被告为什么不敢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因为被告在庭审中犯了一个严重的逻辑错误,导致根本无法回答我的问题。审判法官据此就可以更加准确地认定案件的事实。
逻辑用好了就是一种强大的力量,而且会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