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袜皮。
江歌遇害一案从2016年至今已经在网上引起了太多的纷争,我在这个事情刚发生不久时写过一篇短的。
昨天判决下来后,我本来打算转发一下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的判决书,因为上面已经写得很清楚了。但因为下午我在网上看到还有不少人认为刘鑫无辜,甚至在辱骂江歌妈妈,所以我打算写下我的看法,结果越写越长……
2019年10月28日,江歌的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两年多后终于宣判了。我认为比起赔偿金额来,这个判决更重要的意义是在法律层面认定刘鑫对江歌的死亡负有责任。在判决书下来以前,刘鑫一直坚持她在日本法庭上的一套说辞(和她在报警电话中以及此前口供不一样),那就是她因为来例假先跑回家换裤子了,对门外发生什么一无所知。
陈世峰那一方做了什么,日本法院已经有了定论,但刘鑫做了什么,却始终只限于网络上吵嘴,江秋莲说:你有过错!刘鑫说:我完全没做错!
这次判决的意义在于,双方终于可以在法庭上提交证据,靠证据来说话,而法院如果要判决这起民事官司,也必须先看完这些证据并得出结论:刘鑫到底有没有错,有什么样的错。
现在这场对于对错的争论终于不再只是道德层面的扯皮,而是法律明确说了,刘鑫对于江歌遇害是有过错的。大家看看下面的判决书(看过的可以略过)。
(本文字数:10,271)
可惜,刘鑫自己也意识到说江歌锁门太脑残了,于是又改口了。到了12月7日以后,她说不记得门锁没锁了,但后来变成确定门没锁。
局面采访:王局:“她(江妈)一直坚持说,你实际上是在屋里头把门给反锁了”!
刘鑫:“我真的没有锁门,因为我如果锁了门的话,警察来的时候,我肯定会先开锁,再开门,但是警察来的时候,我是直接开门的,我那时候已经很冷静了,这个我是很确定的!”
推理+猜想 江歌案:对刘鑫的全揭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