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多人伪造贩卖虚假身份户籍信息被判刑,多名警员涉案

近期,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法院审结了一起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案件。凉山州甘洛县公安局多名户政人员参与其中,他们以冒用他人已被冻结或迁出户口、死亡未注销户口等名额等方式伪造虚假身份户籍信息贩卖,购买者中多人来自台湾地区。

判决书显示,经法院审理认定,10名被告人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有关居民身份证件管理制度,通过负责身份证件办理的户政管理人员,伪造、变造、买卖他人居民身份证件及户口簿等共计49人次。其中,两名涉案被告人单独参与办理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共21人次,10名被告人非法获利34.3万元。

越西县法院一审认定10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不等,同时并处罚金和追缴违法所得。

目前,四川凉山州甘洛县公安局参与协助办理虚假身份证件的民警、辅警等经办人均已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当地纪检部门的通报中指出,“相关行为扰乱正常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冒用真实户口名额办假证,最高卖18万

案涉49个虚假身份户籍信息,都是冒用真实的户口名额,均出自公安户政部门。据四川省越西县检察院指控:2016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林海燕、钟秀娟等十人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在旅行社从事代办旅游签证等工作,招揽需要购买伪造户籍、身份证人员,然后联系四川当地人胡永华、阿某等,随后伙同他人通过负有办理身份证件职责的甘洛县公安户政人员阿某1、吴某1和阿某2,通过伪造户籍的方式办理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检方指控称,被告人林海燕、钟秀娟等人在为他人办理虚假户籍和居民身份证的过程中,收取每名办证人的费用有的高达18万元,最低价格则为5000元,其他被告人还从中赚取数额不等的差价,单个个案非法获利金额从2.2万元至20余万元不等。

甘洛县公安局户籍民警张军(化名)供述说,办假证冒用的户口是被冻结了的户口,具体流程是有户籍管理权限的人员从系统里找到被冻结的户口,经过户籍管理人员和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填好“以前未照过二代身份证,现在需要办理二代身份证要求解冻”等理由,经过上级审批就可以办理身份证件。通过中间人购买了虚假身份证件的“买家”,可以直接前往合法的户籍办证点,办理“真实而又虚假”的户口、身份证等身份证件。

根据法院调查,四川甘洛县负责身份证件办理的派出所户政管理人员吴涛(化名),从2017年开始帮助该案的被告人替他人办理冒名使用的身份证件,分别以4个身份证件收取2万元和两条中华烟、12个身份证件收取6万元和6瓶五粮液、两条中华烟和4个身份证件收取4万元不等的价格进行权钱交易,利用手中职权共计违法办理了虚假身份证件共计30个。

“在我帮这30人伪造办理户口和身份证过程中,我总的获利31万元人民币,全都被我用完了。”吴涛称。

澎湃新闻注意到,涉及此案的公职人员避开多重监督体系、突破法律底线办理身份证件的方式,多为冒用他人已被冻结或者迁出的户口、死亡未注销户口等名额。户政人员吴涛交代称,伪造假户籍需要户籍补录审批、村上出具的证明、乡上盖公章等手续,公职人员和涉及案件的被告人互相分工合作,伪造或者编造相关户籍证明材料,完成身份证件的办理。

四个公安派出所民辅警牵涉其中

这些假户口分别在多个派出所办理。据案件材料中的“伪造身份证件案组织构架表和办证人员详情表”载明:甘洛县公安局吉米派出所吴某1处办理了30个,斯觉派出所阿某1处办理6个,斯觉派出所余某处办理12个,普昌派出所阿某2处办理4个,阿兹觉派出所廖国洪(已故)处办理2个。不过,法院判决中最终认定为49个。

澎湃新闻注意到,购买虚假证件信息的人员中,有多人来自台湾地区。而涉案的民辅警中,不仅有派出所户政民警、辅警参与,还有派出所所长也牵涉其中。

凉山州甘洛县纪委监委公布的信息显示,此案中违法为他人办理了身份证件的甘洛县公安局二级警长余君2021年7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宣布接受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10月15日被“双开”。

甘洛县纪委监委在对余君的“双开”通报中表示,余君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逃避司法惩处,为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为不法分子实施非法行为提供帮助,扰乱正常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此案流出的49个虚假身份证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2018年7月,张某以两个比特币的代价,通过案涉被告人办理了虚假身份证、护照和港澳通行证。事后,上海警方在抓获张某时,被相关虚假证件误导,直接以假证上的身份“岑某”将张某进行了刑事拘留,影响了张某涉及案件的正常侦破。

办理虚假身份证件的“客户”中,有一部分是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的“老赖”,因为法律限制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二等座等交通出行,生活各方面都受到了影响,他们便想到了办理虚假身份来规避法律。其中,被告人张丽(化名)办理了身份证件后,还介绍了亲戚朋友来办证,他在法院供认称,他介绍来办证的人员,“都是我老家的亲戚、朋友,他们和我一样被限高、限制消费,来办证时为了让他们坐高铁、住宾馆方便,我没有从他们身上获利。”

澎湃新闻注意到,其中一名来自台湾地区的办证“客户”说,他的台湾身份证丢了,为了在大陆通行方便通过中间人办了假证。还有一名台湾人,通过办理的假证办理了护照、社保卡、银行卡、驾驶证、结婚证等。

判决书称,林海燕、钟秀娟等人通过在东南沿海地区招揽客户,以可以非法办理身份证件为诱饵,吸引“客户”购买虚假身份证件,同时再伙同身份证件办理机关的基层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利用系统、制度漏洞办理证件,谋取非法利益,违反了国家有关居民身份证件管理制度,伪造、变造、买卖他人居民身份证件及户口簿等,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罪。四川省越西县法院综合上述情况,分别被判处了林海燕、钟秀娟等十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不等,同时并处罚金和追缴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