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来源:沸点视频
该男子的家暴举动,引发网友强烈愤慨:
20日凌晨,该男子公司发文回应:
予以停职
20日,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发文回应:关注到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王鹏飞殴打妻子事件,对王鹏飞予以停职。
20日下午,警方发布通报:
正在依法处理中。
1月20日下午,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发布警情通报:1月19日,我局接王某报警称:其在家中被丈夫王某飞家暴。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查,1月18日,夫妻二人因琐事发生口角,王某飞殴打了妻子王某。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处理中。
陕西省妇联和中国妇女报也作出回应。
陕西省妇联:
强烈谴责!
陕西省妇联高度关注王鹏飞家暴事件,对施暴人这一恶劣行为进行强烈谴责!我们将根据受暴当事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帮助等。
中国妇女报:
零容忍!家暴不是家务事!
据@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 20日发文:关注到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王鹏飞殴打妻子事件,对他的家庭暴力行为表示强烈谴责!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王鹏飞予以停职,并移交集团纪委进一步调查处理。公司已派负责人到家中看望慰问其妻子。同时,据当地有关部门消息,已将掌握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我们希望并且相信有关部门能尽快调查清楚,让家暴者得到应有惩罚。不管是什么借口,家暴都不能被原谅、被合理合法化。家庭暴力,早已不是家务事,而是有法可惩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曾经,社会大众将家庭暴力视为道德层面的问题,认为家庭暴力仅仅是家庭内部的“家务事”。但随着立法层面的不断加强,反家庭暴力成为了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中关于“调解无效且存在家庭暴力,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等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完善,是对家暴受害者加强保护,对已施暴者进行惩戒和制止,同时也是在对有施暴想法、但还未实施的家庭成员进行警示。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家暴不仅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还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若家庭成员之间长期实施家暴且情节恶劣,例如屡禁不止、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等,就很有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条所规定的虐待罪。
遭遇家暴怎么办?
家暴者不愿离婚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调解,调解无效且存在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应当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因此,如果是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来源:综合网友评论、沸点视频、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陕西省妇女联合会、中国妇女报等
编辑: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