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商标现代化法案实施
于2020年制定的《商标现代化法案(TMA)》已于2021年12月18日实施。
法案中新增注册商标不使用的相关规定。
制度的新增
针对不使用的注册商标,增设两项新程序
删除程序和重新审查程序,相比在美国商标庭审与上诉委员会(Trademark Trial and Appeal Board,下称”TTAB”)进行的删除程序更为迅速、有效及廉价。
(1) 删除程序(Expungement proceeding)
在注册商标从未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过的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请求删除注册商标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商品或服务。
程序期限
必须在注册日期后3到10年之间提出请求。
但作为例外,至2023年12月27日为止,无需考虑10年的限制,注册满3年后即可提出请求。
(2)重新审查程序(Reexamination)
以实际使用为基础申请注册的:
任何人都可以商标未在申请日之前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为由,请求删除注册商标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商品或服务。
以意向使用为基础申请注册的:
任何人都可以商标未在基准日之前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为由,提出请求删除全部或部分注册产品/服务。
上述基准日为以下日期中较晚的日期
・意图使用修正声明的提交日期
・提交使用声明的到期日
程序期限
必须在注册后5年内提出请求。
现有制度的调整
新增一项TTAB程序中的撤销理由
可以商标从未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为由,向TTAB提出撤销请求。
该请求在注册满3年后的任何时间都可提出。
答复时间的缩短
申请人必须在3个月内对商标局的通知进行答复。但不适用于商标法第66条(a)的保护扩张请求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中将美国作为指定国的申请)。
收到通知的申请人可在缴交125美元延期费后,将答复期限延长3个月。
此外,关于缩短答复期限,由于商标局内的IT系统需要进行大幅调整,因此实施日预定为2022年12月1日。
公众意见制度的明文化
此次正式承认了向商标局提交公众意见制度。新法案允许第三方在商标获准注册前向商标局提交有关该商标不应获准注册的证据。
商标局在两个月内对提交的证据进行判断。商标局对这些证据的判断是最终决定,不可提出不服申请。
商标现代化法案实施时间表
法案于2021年12月18日起实施。
但上述“答复时间的缩短”的实施日期为2022年12月1日。
从2021年12月27日开始接受办理关于删除程序及重新审查程序的申请。
消息来源: https://www.uspto.gov/trademarks/laws/2020-modernization-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