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访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波
日前,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印发《恩施州生态环境系统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十条具体措施》。在切实提高环境监管威慑力的同时,如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和干扰,打造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波就此接受记者专访。
黄波介绍,全州生态环境系统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实行生态环境差异化监管执法。建立州生态环境保护咨询委员会,免费为企业提供生态环境领域咨询服务,无偿向企业提供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积极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
黄波说,全州生态环境系统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最大限度实现企业审批“零跑腿”。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证办理、辐射安全许可、危险废物转移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线上审批,减少材料3项、减少环节5项、减少时限4项、减少跑路1项。围绕疫情防控、重污染天气和日常监管,将26家企业和建设项目列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4月以来,州生态环境局电话指导服务企业33家次,对73家企业复工复产进行现场指导,协调解决环境问题95个。禁止“一刀切”行为。坚决禁止在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反馈问题整改、重大活动环境保障期间,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行为;对依法依规取得行政许可,具有合法手续的项目、产业、园区等,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业措施。
数据最有说服力。黄波介绍,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对农副食品加工业、酒、饮料制造业等10大类30小类行业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实行豁免措施,目前已豁免22家;全面推广畜牧业等17大类44小类行业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目前已告知承诺18家。
优美生态环境、优质生态产品地供给,是优化营商环境题中应有之义。黄波说,全州生态环境系统严格实行生态环境差异化监管执法,对9项造成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或加重处罚;对7项首次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且主动改正的,依法不予处罚。同时,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质量优势,让每一位在恩施生活和经商创业的人,都有更多的美好生态获得感。
黄波表示,州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规范生态环保第三方服务机构市场行为,建立健全全州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月调度、季督办、年评价工作机制,坚持不懈打造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