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下午,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分界线”法研社开展了第九期法学沙龙活动。本期法学沙龙主题为:对认罪认罚制度的认识及如何降低认罪认罚上诉率。主讲人为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杜江。
杜江同志主任结合所办案例,从认罪认罚制度的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如何落实好认罪认罚工作、认罪认罚后上诉的理由及原因、如何降低认罪认罚上诉率等四个方面,全面介绍了认罪认罚制度的落实情况。
唐新宇、任欢、姚伟、秦健、郭明璐等同志结合自身办案,对认罪认罚后上诉的理由及原因、具结书签订、值班律师作用发挥等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并展开热烈讨论。
刘庆国检察长在研讨中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为前提,通过鼓励促进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允许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和国家之间达成理解,转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了刑事司法制度教育转化的功能,体现了对人性化、多元化的尊重。认罪认罚案件在审查过程中,一方面注重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程序知悉权、选择权,特别是通过建立相应的程序回转机制,可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另一方面还注重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强化律师参与,确保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此外,充分保障被害人和其他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也是认罪认罚案件的重点。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听取被害人意见,充分尊重被害方利益,有利于平息被害人情绪,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图文丨陈 静 赵学刚
编辑丨陈 静
审核丨赵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