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3日审议通过陆地国界法。该法的出台,填补了中国国家层面缺乏一部国界工作综合性、基础性法律的空白。

规定了陆地国界事务的国际合作

中新社报道,陆地国界法共七章六十二条。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了陆地国界工作的领导体制、部门职责、军队的任务和地方人民政府职责等基本内容。

二是陆地国界的划定和勘定。规范了划定和勘定国界程序、国界联合检查和界标设置等内容。

三是陆地国界及边境的防卫。规定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边防管控中的相关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支持、配合边防管控的职责、边境禁区的划定和管理、建造和维护边防基础设施等内容。

四是陆地国界及边境的管理。其中,陆地国界的管理包括根据同有关陆地邻国缔结的边界管理制度协定开展界标和边防基础设施保护,通视道、界河、边境口岸、边民通道管理,出境入境管理和打击非法越界等;边境管理包括划定边境管理区、支持沿边城镇建设、边民互市贸易区(点)、边境生态保护等。

五是陆地国界事务的国际合作。包括相关界务合作,如边界联合委员会、边防合作机制、边界代表等;安全合作,如打击跨界违法犯罪活动、打击“三股势力”等;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等。主要目的是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开展相关国际合作,巩固和发展睦邻友好关系。

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些涉及边境的政策文件,9个边境省、区均出台了涉及边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同时,中国与10个陆地邻国就国界管理制度签订了有关条约,有效保障了依法管边控边。

“但总体来看,中国在国家层面缺乏一部综合性、基础性的法律统筹规范国界工作的顶层设计、管理制度、法律责任,与国界工作的实际需求不相符合。”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法案室主任高金鹭指出,陆地国界法的出台,为国界工作提供法律制度的基本遵循,有利于确保构建系统完备、权责匹配、上下协调、科学规范的国界工作法律制度体系,切实推进陆地国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西藏边境附近县城资料图。(图片来源:中新社)

中国边界情况复杂

《中国青年报》曾报道,中国同14个国家接壤,陆地边界总长22000多公里,是世界上陆地边界线最长和邻国最多的国家,也是边界情况最复杂的国家之一。截至2004年年底,中国已划定的边界约占中国陆地边界线总长度的90%。

中国边界问题的解决主要集中在两个时期,一是上世纪60年代,中国先后与缅甸、尼泊尔、蒙古、巴基斯坦和阿富汗等国签订了边界条约或协定;另一时期是上世纪90年代至今,中国与俄罗斯、老挝和越南以及新独立的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解决了边界问题。

目前悬而未决的是中印边界谈判。中印边界长约2000公里,从未正式划定,双方争议地区约12.5万平方公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