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普悠瑪翻車18死!3人起訴 僅司機員尤振仲判4年6月

記者游芳男、陳羿妏/宜蘭報導

台鐵6432次普悠瑪2018年10月21日於宜蘭蘇澳新城站翻覆出軌,釀18死、215傷慘劇!事後檢方偵結全案,司機員尤振仲、時任台鐵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綜合調度所長吳榮欽等3人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事故滿3周年前夕,宜蘭地院今(18日)宣判一審結果,尤振仲遭判4年6個月,柳燦煌及吳榮欽則獲無罪。

▲▼普悠瑪翻覆釀成18死案,宜蘭地院18日宣判並對外說明。(圖/記者游芳男攝,下同)

▲▼普悠瑪翻覆釀18死、215傷慘劇。(資料照/記者游芳男攝)

▲▼普悠瑪翻覆釀成18死案,宜蘭地院18日宣判並對外說明。(圖/記者游芳男攝,下同)

宜蘭地檢署案發後組成專案小組調查,認為司機員尤振仲擅自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並以超過時速140公里的速度通過「速限75公里」的新馬車站前彎道,明顯超速行駛,為列車翻覆主因。

此外,普悠瑪營運以來,未與ATP遠端監視系統連線,故認定試車小組成員、時任台鐵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以及綜合調度所長吳榮欽亦涉有過失,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將3人起訴,而此起重大事故導致數十個家庭破碎、上百人身體受殘,建請法官從重量刑。至於檢方同案偵辦的對象包括曾任台鐵局長周永暉、范植谷、鹿潔身等16名人員則獲不起訴。

宜蘭地院2019年10月2日首度開庭,司機員尤振仲委任律師指出,台鐵職場文化、作業流程有許多待改進之處,尤振仲發車前已知車有狀況,行駛間不斷呼救、喊停,卻未獲准停車,甚至擔心被「記小過」硬著頭皮繼續開,最終導致憾事發生;柳燦煌、吳榮欽則抗辯,他們執掌的工作內容與死亡結果之間並無相當因果關係。

開庭尾聲,法官也請被害人表達意見,有人沒意見,有人則和解撤告。此外,有被害人當庭表示,「事發近一年,一直沒看到台鐵提出具體的進步作法」、「事發後不敢再搭火車」,也有人提出質疑「我們坐的車前面有問題,中途有停,行駛中又喊停,為什麼繼續開?」「台鐵文化?每個人在團體裡都有妥協的時候,但記小過跟車上400多條人命相比,哪個更重要!?」

如今事故3周年前夕,宜蘭地院今(18日)宣判,司機員尤振仲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6月,柳燦煌、吳榮欽2人則無罪。

▼台鐵司機員尤振仲當時事發後首度出面時崩潰痛哭。(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台鐵司機員尤振仲首度出面,崩潰痛哭。(圖/記者林敬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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