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15日报告1例新冠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系货场工作人员当地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大陆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14日在对货场工作人员1天1次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1人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15日复核后结果为阳性,经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当日,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已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全部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相关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场所消杀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9月1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初三及高三年级正式开学。图为当天工作人员在第四中学开课前对教室进行消杀。(图片来源:中新社)

当地纪委监委通报5起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问题

另据“乌鲁木齐纪检监察”微信公号14日消息称,日前,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对5起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问题进行公开通报。这5起问题是:

一、天山区新华南路片区管委会落实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不力问题。经核查:天山区人大副主任李巍(副县级)对上述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予以诫勉谈话、停职检查,新华南路片区管委会副主任努尔买买提·开比尔(正科级)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新华南路片区管委会防疫专员办公室(公共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主任沙仁高娃(正科级)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二、经开区(头屯河区)白鸟湖片区管委会红岩社区核酸检测漏检问题。经核查,经开区(头屯河区)政协副主席、白鸟湖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魏星(副县级)对上述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予以诫勉谈话,红岩社区主任吴雪莲(正科级)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三、高新区(新市区)石油新村片区管委会商运司社区核酸检测漏检问题。经核查:石油新村片区管委会副主任谢旺东(副科级)对上述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予以诫勉谈话,商运司社区党委书记周强(科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四、水磨沟区南湖北路街道办事处河滩社区核酸检测漏检问题。经核查:南湖北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王成(正科级)对上述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予以诫勉谈话,河滩社区党委书记陆梅(八级职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五、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板房沟村摸排和管控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存在漏洞问题。经核查:板房沟村党支部书记李景站对上述问题负主要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消息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伊犁州无症状感染人数还未彻底清零,必须毫不松懈、坚决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力阻断病毒传播渠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