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猎不可取,积极关爱大自然
9月14日上午,银海区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狩猎刑事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重点打击了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该案在银海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银海区检察院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李伟程、莫素平分别出庭公诉和民事公益诉讼起诉。
经查,2020年10月19日至21日,被告李某某使用自制网捕方式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火斑鸠,21日7时许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活体野生鸟类火斑鸠7只被当场收缴并送至宠物医院救治,2020年11月18日经救助后放飞,期间,共花费救助费用人民币2800元。
银海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本案7只火斑鸠属于国家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野生动物,应当受到保护。李某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火斑鸠的行为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导致生态环境受损,依法追究其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让非法猎捕者买单,让潜在环境破坏者警醒。
庭审中,被告李某某对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及诉讼请求均无异议,并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表示认罪认罚,并愿意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告李某某就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当庭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该案将择日宣判。
生活中,离我们最近的邻居,不是某个人,正是大自然给予我们的万物的气息,是大门外的那棵大树,也是从远处飞来拜访我们的小鸟以及它们的歌声。希望通过此案办理,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增强法治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积极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让天地间那最远的精灵在每个早晨准时造访我们,让鸟语花香萦绕在我们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