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严峻形势下,野生动物的“动静”,尤其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是否有可能接触到蝙蝠,是公众高度关注的事情。
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2月2日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对此次肆虐的2019-nCoV(新型冠状病毒)的基因组分析研究表明,与蝙蝠来源的CoV有96%的相似性,基本支持2019-nCoV来源于蝙蝠,但是否存在中间宿主目前还需要研究。
既然研究基本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来源于蝙蝠,那家里有蝙蝠栖居怎么办?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2月4日从上海市绿化市容局了解到,近期,闵行区一户居民拨打绿化市容热线反映家中出现了蝙蝠。
接到电话后,闵行区野保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处置人员将该居民家中厨房吊顶隔板全部拆除后,发现了蝙蝠栖居的痕迹和大量粪便,但并未发现蝙蝠活体。为减轻居民的担忧,处置人员对其屋内环境进行了彻底消毒。
据专家介绍,城市中的蝙蝠会选择建筑的缝隙或孔洞进行昼栖和冬眠,也可能选择居民楼的烟管或通风管停歇,这样的情况在全国多座城市都曾有记录。
上海绿化市容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家中有蝙蝠栖居,不建议自行捕捉,建议致电12345上海市民服务热线,请野保部门进行驱逐,并协助做好环境的清理和消毒。在蝙蝠被驱逐后,建议市民及时封堵相关孔洞或管道,避免蝙蝠再次进入。
上海野保部门专家指出,目前已知,一只蝙蝠的身上可能同时携带4000多种病毒中的50多种。
这4000多种蝙蝠可能携带的病毒中,冠状病毒就达500多种,被我们所熟知的有SARS、MERS、埃博拉病毒、狂犬病病毒、马尔堡病毒、亨德拉病毒、尼帕病毒等。
既然蝙蝠是那么多病毒的宿主,那为何自己不得病?
2014年初,《科学》杂志上的一篇论文基本揭开了蝙蝠“百毒不侵”之谜:蝙蝠强大的抗病毒能力,根植于它独特的基因。
研究指出,相比其他哺乳动物,蝙蝠的基因发生了许多“特有突变”,这些突变可能导致基因的功能发生变化,从而可能使蝙蝠拥有更强的抵御病毒能力。
另一方面,病毒的生存需要宿主,找到一个最佳的宿主与之共生,而不是杀死它,所以病毒有“传代减毒”的自然特征。
比如,病毒感染的是人类,都是在刚刚爆发的时候死亡率最高,经过一段时间后死亡率慢慢降下来,除了医疗干预因素之外,病毒本身毒性减弱也有影响。许多病毒寄宿蝙蝠体内已经多代,同时蝙蝠也发生了进化,其体内的病毒早已对蝙蝠的生命构不成威胁。
不过,“传代减毒”也有例外的情况。
比如,病毒出现跨物种传播,就好像从蝙蝠传给人类(目前研究尚未证明新型冠状病毒是由蝙蝠直接传给人类,可能有中间宿主),在生存环境变化的情况下,病毒变异的速度变快,毒性也变得更高,这正是病毒爆发开始的那段时间,感染率和死亡率较高的主要原因。
也正是因为病毒跨物种传播的后果很严重,因此专家呼吁公众尽可能减少与野生动物的直接接触,尤其要远离“野味”!如身体直接接触过野生动物,请及时清洗消毒,并在清洗消毒前避免用手接触自己的五官或即将食用的食物。
【热点问答】为何要远离“野味”?发现有人非法养殖、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如何举报?
问:什么是野生动物?
答:根据2018年10月26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列入有关国际公约的野生动物。
2018年初公布的一项数据显示,我国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有大熊猫、虎、穿山甲、熊等420种,列入CITES国际公约的野生动物有象、非洲狮等超过5600种。至于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上海为例,上海市重点保护动物有46种(类),上海分布的蛙类、蛇类及白头鹎等鸟类都是上海市重点保护动物。
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又称“三有”动物。国家林业局于2000年8月颁布的相关“三有”动物名录,包括哺乳动物88种、鸟类707种、爬行动物395种、两栖动物291种,合计1481种,此外还包括昆虫120属的所有种和另外110种。
问:为何要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
未经批准、未取得相关许可等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工繁育许可证、撤销批准文件、收回专用标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并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近期全国范围内对于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的管控进一步加强。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要求,自2020年1月26日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发现有违法交易野生动物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问:为何要远离“野味”?
答:首先,食用“野味”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其次,食用“野味”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进食野生动物可能使野生动物所携带的细菌、病毒和寄生虫等传染病源在人类中间传播。许多畜禽和人类的疫病,如艾滋病、禽流感、新城疫、鼠疫、口蹄疫、狂犬病、尼帕病、猴天花病、西尼罗河热、登革热等都来源于野生动物,或者其主要宿主和传播媒介就是野生动物。据不完全统计,现已发现的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人兽共患病有200多种。
上海市林业局和上海市农科院联合开展的相关研究结果显示,蛙、蛇等野生动物体内寄生着线虫、吸虫、绦虫、棘头虫等各种寄生虫,其中有相当比例的寄生虫是人畜共患寄生虫。近年来,各大媒体报道由于群众生吃蛇胆、吃青蛙等行为而造成的双目失明、脑中风的案例屡见不鲜。
另外,野生动物常常被毒饵猎杀并以不卫生的方式运输,食用对健康有害无益。
此前,在上海崇明、南汇等滨海滩涂湿地地区,有犯罪分子通过投撒“呋喃丹”等烈性毒药毒杀野鸭等野生动物,而这些被毒杀的野生动物往往被出售给部分无良黑心小饭店,未经去毒处理,直接加工成“老鸭煲”等野生动物菜肴,出售给各路具有猎奇心理的消费者。
这些毒药残留在野生动体内,如果达到一定量级将会影响食客的生命安全,比如“呋喃丹”,人体摄入过量将导致血压下降、意识不清、风疹、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即使不影响生命安全,也会给食客的肝、胃、肠、肾等器官带来损伤。
第三,食用“野味”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最后倒霉的还是我们人类。
每一个物种在自然生态系统中都有独特的作用,人类与野生动物是共生共存的关系。
以鸟类为例,据估计,全世界的鸟类约有一千亿只,遍布在多种多样的环境内,它们在消灭害虫、害兽以及在维持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稳定性)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比如蜂鸟,是植物花粉及种子的传播者。比如猫头鹰,其一年平均吃1000只田鼠,相当于保护了约1吨粮食,这些粮食足够喂饱5.47人一整年。
在上海一些郊区,至今仍有食用“熏拉丝”的恶习。上海绿化市容部门强调,“熏拉丝”,又称“癞蛤蟆”,也就是蟾蜍,在上海它们无人工繁殖,完完全全是野生动物,同样受法律保护。据科学观察,它们对生态环境的贡献要大于青蛙,一夜吃掉的蛞蝓、蝗虫等害虫,比青蛙多好几倍。
问:如果发现有人非法养殖、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该如何举报?
答:上海市民如果发现非法养殖、经营、食用、运输野生动物,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或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查处,或通过12315热线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或活禽、违法违规加工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及肉制品,以及其他违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要求等食品安全违法线索);确定涉及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也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
请尽量提供准确的地点,如果有照片或当事人身份线索的也请一并提供。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符合奖励条件的,将依照规定给予举报人举报奖励。
本文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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