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采样音乐可谓是 Hip&hop 和电子音乐中极其常见的创作方式了,它打开了音乐创作的新思路,但同时仍有很多人还对它存在误解。一直以来很多人对采样有不同的论点。很多制作人可能整首歌都在用采样包。这都是无可厚非的事,不用避讳实施采样。当然,所有的一切都关乎于你的表达。用太多别人的采样,势必会影响自己的表达。采样应该是创作力的提升和扩展。采样本身应属于整个宇宙,每个人都可以采自己想采的任何声音。采样的重点不是拿来直接用,而是需要做疯狂设计。有些听感是不可能用演奏方式获得的。虽然采样形式已不是个新潮的概念,但其在逐渐变的越来越有创造力。总的来说,你可以自己采,也可以把自己的采样拿去卖,也可以用他人采样的部分来用,凡是能表达出自己想要的这就是全部。
近期,火遍全球的野狼 disco 陷入侵权风波。据悉歌曲已购买了 Beat 授权。 网友称滥用 Beat 算侵权,采样做的歌也算抄袭。那究竟采样做出的歌是不是抄袭。
采样做的歌算抄袭吗
想必大家早有听闻,周杰伦的《以父之名》和韩国作曲家梁邦彦的《Lace Handkerchief》拥有着完全相同的前奏乐段。
仅仅只是因为两个作品都使用了 Sonicfoundry 公司出品的音乐素材。相似性部分的作者既不是梁邦彦也不是洪敬尧,在合理授权的情况下,虽然听上去像抄袭但这却不能构成抄袭。
当两首歌采样的相似部分来自第三人作品时,两首歌曲的相似部分不具有独创性,在合理授权下不能被视为抄袭。采样是一种与原作者授权,经其同意,使用其作品再创作的合法行为。而抄袭是一种未经授权,擅自采用作品创作侵害他人权益的不合法行为。当然,若采样属于公有素材,例如一般古典音乐、民族音乐、部分过了著作权保护期的音乐以及第三方购买的音乐素材等公有素材。由于他们已不受著作权保护,因此任何词曲作者都可以使用这些素材,而不构成侵权。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采样的是音源碟的内容侵犯了其他歌曲的著作权,法院仍会判定其侵权。
在音乐制作中我们常会通过采风来获取素材。电影《柏林召唤》中,主人公伊卡鲁斯和他的小伙伴就通过采录环境音制作的音乐为我们展现了采样音乐的独特魅力。而如今,采样拼接的制作方式早已在音乐人中极其常见。已发行音乐的某个片段、网络中的某段音频素材、亦或是自己录下的任何一个声音,在采样方式下都可以迸发展现出无尽的精彩可能性。与传统得编曲方式相比,采样的创作方式有着无与伦比的自由性。
这档由美国亚裔音乐制作人 Andrew Huang 发起的《4 PRODUCERS FLIP THE SAME SAMPLE》 是音乐制作人在限定采样素材上进行再创作的一档节目。
来自 4 PRODUCERS FLIP THE SAME SAMPLE.
每一期发起人都会邀请4位来自世界各地极出色的音乐制作人参与项目。每人将收到同样的「采样」素材,在此之上,进行任意音乐创作。
创作完成之后,每位制作人都会收到对方制作的作品,大家将通过视频分享自己的创作理念,并给对方的作品出做 Reaction (评价) ,最终制作成为一档节目。看完大神的炫酷技能,是不是心痒痒,也想大显身手,一展才华!
为了促进幕后圈课堂学员之间的互相交流,技艺切磋,参考视频节目的规则形式
我们即将发起【幕后圈课堂 One Sample 音乐挑战】!
活动即将上线
近日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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