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沈阳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已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一、确诊病例情况及行程轨迹
患者张某某,男,29岁,现住址:浑南区五三街道文汇街在水一方小区。患者自述曾于1月22日从沈阳自驾车前往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大阳镇宝山村探望父母和儿子,29日自驾返回沈阳(中途未停车)。返回家中以后,1月29日-2月6日期间,曾去过1次家附近果乐鲜水果超市买菜,全程配戴口罩,其余时间在家未出行。2月3日患者出现发热症状。2月6日自驾私家车前往浑南区中心医院,测温后建议前往上级医疗机构诊治,随后驾车前往辽宁省人民医院就诊,接受隔离治疗。患者就诊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
二、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与患者接触后,暂不要外出,减少与家人接触,从与患者接触之日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2020年2月9日
病例1,男,1994年出生。1月23日曾到越南旅游,1月28日乘VN474次航班(15排)从越南返回沈阳市,1月29日乘G8005次列车(8车)返回长春市。住址为长春市高新区吉大南校家属楼。
病例2,女,1962年出生。系武汉输入病例。1月22日由武汉市乘MU2459次航班(43M)至北京市,1月23日转乘K429次列车(2车3号)返回通化市。住址为通化市东昌区宏康丽城东区。
病例3,女,1987年出生。系武汉输入病例。1月21日由武汉市乘K974次列车(7车20号)前往沈阳市,1月23日7时乘长途客车由沈阳市返回梅河口市。住址为梅河口市中和镇兰堡村。
锦州市新增病例轨迹:
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目前,公众普遍关心自己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可能性有多大。是否与确诊、疑似病人同乘一个航班,一列火车,一个大巴,难道只能盯着“急寻同乘”的信息惴惴不安?好消息是,从2月8日晚间起,公众可以通过“密切接触者测量仪”(公众版),自主查询自己是否属于“密切接触者”。
公众只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能知道自己是不是密切接触者。
查询结果如显示是正常人员,那么恭喜您,为您的有效防护点赞。
如果是密切接触者,您也不必过分担心,暂时不要外出,加强隔离防护,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
为适应疫情防控新阶段的工作特点,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联合成立了疫情防控大数据攻关团队,快速开发出“密切接触者测量仪”(公众版)。
“密切接触者测量仪”(公众版)具有数据权威、模型可信、准确查询等三大“硬核”特征,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和民航总局等多家部委的数据资源支持,数据来源权威、查询结果准确,同时避免了公众对“隐私泄露”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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