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11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一案。

赖小民2018年4月被查,10月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检方指控他直接或通过他人索取、非法收受财物17.88亿余元(人民币,下同),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资金2513万余元,还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并育有二子。

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一案11日在天津一审开庭。(图片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赖小民利用担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主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索取、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88亿余元,其中1.04亿余元尚未完成收受。2009年底至2018年1月,赖小民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资金共计人民币2513万余元。此外,赖小民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并育有二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赖小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赖小民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2016年3月24日,博鳌亚洲论坛2016年年会“亚洲资本的全球化”分论坛在博鳌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图为时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赖小民出席分论坛。(图片来源:中新社)

中新社报道,公开资料显示,生于1962年的赖小民,1983年7月在中国人民银行参加工作,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中央资金处副处长、处长,银行二处处长,信贷管理司副司长,银行监管二司副司长;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副局级干部,北京监管局筹备组组长,北京银监局局长、党委书记,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首席新闻发言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等职。2012年9月起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8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赖小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0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赖小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在今年1月播出的中共“反腐大剧”、5集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第二集《全面监督》中,“金融老虎”赖小民现身说法。

该集披露,在本案调查过程中,专案组在北京某小区发现了赖小民藏匿赃款的一处房屋,里面有多个保险柜,存放的现金达两个多亿。赖小民为了逃避调查,都是要求行贿人用现金交付,收钱后他自己开车来这处房子,亲手放到保险柜里,路上还会特意多绕几圈,以防有人跟踪。他和一些关系密切的知情人之间,说到这处房子都是用暗语,管它叫做“超市”。

赖小民在该集中说,拿了钱就往那儿一放,就像经常会去超市嘛,把这个名字叫超市。就在里面铁柜里,铁皮柜,一分钱都没有花,都放在那里了,最后组织上都收了。“所以我说要这么多钱有什么用呢,最后又不敢花又不敢用,还提心吊胆的。”

根据披露,“超市”里藏的巨额现金,只是赖小民违法所得的一部分。除了现金,他还收受大量房产、名车、名表、黄金、字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