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自贸区法院创新审判机制服务湾区建设
近年来,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法治先行、开放包容、平等保护、审慎谦抑的理念,创新涉港澳台案件审判机制,深化与港澳司法交流合作、跨境纠纷解决和规则衔接互认,为建设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一流湾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推动规则衔接互认
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整合优势力量,集中涉外、商事、房地产等领域的专业型审判,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合理分工。
拓宽域外法查明渠道。逐渐形成法官自主找法、咨询法律专家和借助第三方服务平台等途径,拓宽域外法查明渠道,为当事人选择准据法解决跨境商事纠纷提供帮助。
深化涉港澳审判机制创新。率先开展证据开示、属实申述、委托当事人送达、律师调查令、交叉询问等五项诉讼规则对接探索。
推进区域司法合作
创新域外送达方式。制定符合自贸区审判实践的《域外送达操作手册》,综合采用微信、微博、短信、司法委托送达平台、电子识别认证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提高送达效率。
创新港澳人士司法参与渠道。在全国率先聘任港澳陪审员、港澳特邀调解员和特邀调解组织、港澳专家咨询委员。截至2020年7月底,港澳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81件。
拓展粤港澳司法交流合作渠道。邀请粤港澳三地法官、律师、专家学者开展大湾区比较模拟庭审,打造三地司法制度比较研究品牌。
跨境纠纷多元化解
打造自贸区共享协调机制。与前海法院、横琴法院建立合作机制,共享港澳特邀调解员、专家咨询委员,推动跨境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推行跨域立案、跨域庭审,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
创新多元调解工作机制。设立自贸区商事调解中心,聘任19家特邀调解组织、86名特邀调解员(港澳特邀调解组织4个,港澳特邀调解员16名),借助ODR线上调解平台拓宽在线调解渠道,截至今年7月,共化解各类商事纠纷713件。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创新“国内+外籍、港澳调解员”双调解模式,建立涉外涉港澳商事案件专业调解前置机制。
升级诉讼服务。建设中英文网站,提供中英双语和繁简双体诉讼指引,打造“多语接待岗示范窗口”,线上委托授权见证,在涉港澳案件中使用港人港企熟悉的语言文字进行庭审、实行繁简体中文裁判文书一并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