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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父母都在服刑,14岁女孩成“事实孤儿”

检察院积极救助,给女孩带去了好消息

  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吴爱晶 

  本报讯 父母离异又先后服刑,这几年,东阳的14岁女孩阿萍(化名)连续遭受生活重击。好在近日,她的生活里有了件可喜的事:东阳市检察院指导她申请的救助金已通过审批,她和爷爷奶奶窘迫的生活将得以改善。

  阿萍家在东阳一个偏僻的小村庄里,父母离婚后,阿萍先是跟着爸爸生活,2016年爸爸服刑在押,她转跟妈妈生活,可到了2018年,妈妈也因罪服刑,她只能跟年近九旬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生活窘迫。

  “阿萍的情况可能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我们应该鼓励她去争取这个权益。”今年5月,东阳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专项工作,对“父母均是服刑在押人员”的情况进行排查时,发现了阿萍的信息,当即上门核实情况。在指导阿萍整理申请材料的同时,检察院又及时将阿萍的情况通报给当地民政部门,建议开通绿色通道,尽快确认阿萍的救助项目。民政部门经核查,认定阿萍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低保金的基础上,可以每月额外增加1310元福利金。

  “救助金已经申请下来了,以后日子可以过得宽松点。你安心好好读书。”东阳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倪春霄和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来到阿萍家里,除了给她带来救助金已落实的好消息,还送来了课外书以及衣服、牛奶等生活用品。

  阿萍的救助虽然已经完成,但她的案例也暴露出了当前困境儿童救助工作中还存在“信息不畅”的问题。“往往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家里只有老人和孩子自己,不懂得申请救助,需要我们去主动发现。”倪春霄介绍,为了实质性解决困境儿童保护工作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东阳市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共同出台《关于共同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的协作机制》。

  “检察院只能监测到服刑在押人员的信息,而一些父母被强制戒毒、失联、死亡等情况的孩子,需要靠其他部门的数据支撑。”倪春霄说,机制出台后,首先明确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范围,同时保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对称。民政部门可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其他社会救助人员的相关信息,向司法机关进行查询;司法机关自行发现相关信息的,也需主动通报民政部门。

  此外,5家单位的数据库将定期进行比对,一旦发现符合救助的对象,及时通报民政部门核查落实。同时,严厉打击恶意骗取保障金的行为,确保国家救助资金依法合规发放。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父母都在服刑,14岁女孩成“事实孤儿” 2020-08-07 2 2020年08月0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