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在7月4日,一名女子在深圳一家自助餐厅内,被男性同伴赵某在水杯里“下药”,事后店员以帮忙续杯为由将水杯收走。几天后,这名女子将事件经过发布出来,并向警方报案。
7月15日晚,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通报,“女顾客遭男伴下药 ”一案中的嫌疑男子赵某涉嫌强奸,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7月30日14时40分许,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称:对此事做出了存疑不捕的决定。
7月30日,被“下药”的女子发文称,她于29日接到了福田区检察院的电话,检方告知案件目前由福田区检察院做出了存疑不捕的决定,接下来将由公安机关进行侦补。
检察院通报称:之所以不能批捕,是因为证据不足,主要理由有三点:
1、案发当晚,本案的关键物证,水杯的药物被倒掉、水杯被清洗,直接物证已灭失;
2、根据法定鉴定机构对嫌疑人赵某某身上缴获的药物作出的鉴定意见,并结合扣押的药物说明书,证实该药物含“他达那非”成份,目前证据不足以证实该药物会使人失去意识或者陷入迷幻,从而达到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状态。
3、现有证据难以认定嫌疑人有“意图违背女方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主观故意。综合证据看,本案尚达不到批准逮捕的证据标准,因此,本院依法以证据不足对嫌疑人赵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院没批捕还是比较慎重的,理由检察院说了三点,我再简单解释一下,第一,就是没有犯罪证据了,无法证明男子下药了,更无法证明男子下的什么药。第二,这种药并不是女性性药,百度了一下,这种药主要是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他达拉非不能用于女性。第三,无法证明男子就是想强奸,结合第二点,或许可以解释为好奇害死猫。
这个事件,对于法律人看来,再简单不过,最开始这个新闻发生,我就提醒舆论慎重再慎重,警方刑拘,我原以为证据确实充分,现在看,证据链难以形成,所以,检察院只能存疑不批捕,现在把球踢回公安机关,需要补充证据,但证据已经缺失,无法复原,所以补充证据后,再次提请逮捕也很难,估计大概率还是不批捕。
这个事件,其实也是在舆论推动下,发展到现在的地步的,键盘侦探破案和警察破案有个最大差别就是,键盘侦探可以随心所欲,可以胡思乱想,可以胡言乱语,可以胡说八道,但警察办案,需要证据,离开证据啥都白扯。
现在公检法办案,各有各的法律界限,谁都不会替谁背黑锅,每一方都守着自己的法律底线,最后谁出问题谁担责,错案追究,谁倒霉,所以公检法办案都是非常慎重的。
公安局立案,侦查,刑拘,提请逮捕,这是公安机关的责任,检察院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这是检察院的任务,法院负责审判,判决。哪个环节出问题,哪个环节自己担责。所以,公检法,每个部门都是非常慎重的。因为上法庭,还有律师辩护环节,这个环节是至关重要的。
其实,本案还有一丁点生机,也不是完全死循环。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作出存疑不捕的决定后,案件尚未终结,公安机关可以继续侦查,取得新的证据后,可以再次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我前面说了,这个案件证据缺失,所以往前走,挺难。
另外,大家谁呀不要埋怨饭店的营业员,他已经做的足够好,再要求他保留证据,强人所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