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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至6月海南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海南检察微信公众号 2020-07-29 09:34:02

据海南检察微信公众号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3633人,同比下降36%。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969人,同比下降14.6%,不捕率为21.1%,同比增加4.8个百分点。

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6590人,同比上升7.1%;决定不起诉1157人,同比上升83.9%,不起诉率为14.9%,同比增加5.6个百分点。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5769人,占同期审查起诉审结人数的74.1%。

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638人,同比上升66.6%。诈骗罪中,利用电信网络手段的情形最为突出,共537人,同比上升56.1%,占起诉电信网络犯罪总数的84.2%。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112件;批准和决定逮捕88人,占审结数的84.6%,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高5.7个百分点。

对移送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审结84人,占需办理案件的67.7%,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低14.3个百分点。其中,决定起诉80人,占审结数95.2%,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高10.1个百分点。

从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共涉及13个罪名,以诈骗罪为主,受理提请批准逮捕69人,占涉疫防控案件受理总数的67%;受理移送起诉66人,占50.8%。其他数量较多的罪名是:寻衅滋事罪,受理审查逮捕6人、受理移送起诉5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受理审查逮捕4人、受理移送起诉15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受理审查逮捕4人,受理移送起诉23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502件,同比上升35.3%,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406件,占监督数的80.9%,同比增加13.5个百分点。

2.纠正漏捕、漏诉。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移送起诉环节,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45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起诉同案犯97人,同比分别下降59.5%、3%。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89件次,同比上升31.4%,已纠正217件次,监督采纳率为75.1%,同比增加6.5个百分点。

4.刑事抗诉。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71件,同比上升24.6%,法院同期审结41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27件,占审结总数的65.9%,同比增加7.3个百分点。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3件次,同比上升85.7%,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9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69.2%,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32人,同比下降89%;同期已纠正34人,占提出数的106.3%。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3件,同比下降43.9%;同期已纠正19件,占提出数的82.6%。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53人,同比上升1.2倍;同期已纠正36人,占提出数的67.9%。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件,同比下降88.2%;同期已纠正2件,占提出数的100%。对超期羁押,书面提出纠正6人,同比上升5倍;同期已纠正6人,占提出数的100%。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3人,同比上升1.2倍,起诉8人,同比下降11.1%。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245件,同比下降32.1%。同期审结265件,同比下降12.8%。提出抗诉35件,同比上升1.3倍,法院同期审结8件,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共6件,占审结数的7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去年同期为0件,法院同期采纳3件,占同期提出数的30%。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38件,同比上升46.2%。同期审结32件,提出检察建议24件,同比上升71.4%,占审结数的75%。法院同期采纳15件,占提出数的62.5%。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40件,同比上升42.9%。同期审结38件,提出检察建议19件,同比上升90%,占审结数的50%。法院同期采纳18件,占提出数的94.7%。

(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3件,去年同期为0件。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63件,同比下降1.6%。同期审结15件,同比下降68.8%。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去年同期为0件。法院审结抗诉案件1件,为再审后改判。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4件,同比上升3倍。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同期采纳2件。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9件,同比上升5.3倍。同期审结13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同比上升2.7倍,占审结数的85.7%。法院同期采纳8件,占提出建议数的72.7%。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498件,同比下14.6%。立案380件,同比下降25.6%,占受理总数的76.3%,其中民事类立案38件,同比上升4.4倍,行政类立案342件,同比下降32.1%。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318件,同比下降30.4%。其中,发出民事公告28件,去年同期为0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8.8%;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90件,同比下降36.5%,占91.2%。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40件,占75.5%;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7件,占11.6%;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1件,占3.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2件,占0.6%;其他领域28件,占8.8%。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6件,同比上升4.3倍,占立案数的3.7%,同比增加3.1各百分点。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4件,同比上升3.7倍,占提起数的87.5%;行政公益诉讼2件,去年同期为0件,占提起数的12.5%。

上半年,法院作出一审裁判4件,均为判决支持,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件,行政公益诉讼2件。

(四)办案效果。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耕地、湿地、草原、水域126.447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4811吨;督促关停和整治各类企业93家;督促查处、收回销售、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15公斤。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51人,同比下降14%,不捕119人,不捕率为32.2%,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11.1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41人,同比下降24%。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14人,同比上升4.3%,不起诉95人,不起诉率23.2%,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8.3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497人,同比上升24.9%。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主动开展社会调查200次,同比上升14.3%;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116件,同比上升3.5倍;开展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21件,同比上升9.5倍;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43次,同比下降68.8%。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2331件,同比下降17.3%;受理刑事赔偿申请6件,同比下降33.3%,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7件,同比上升16.7%;受理国家司法救助86件,同比上升24.6%,提起救助86件,同比上升26.5%,对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近亲属、残疾人、军人军属等其他当事人,开展救助9人,同比持平。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446人,批准和决定逮捕453人;受理移送起诉黑恶犯罪1401人,决定起诉920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4人,起诉5人。

(二)打击毒品犯罪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毒品类犯罪嫌疑人415人,同比下降68.3%,批准和决定逮捕329人,同比下降73%。共受理移送起诉毒品类犯罪嫌疑人477人,同比下降69.2%,起诉676人,同比下降51%。起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615人,同比下降52.8%,占起诉毒品类犯罪总人数的91%;容留他人吸毒54人,同比下降20.6%,占8%。

(三)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46人,起诉72人;对涉“套路贷”犯罪逮捕2人,起诉10人;对“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起诉5人。

对影响扶贫工作犯罪逮捕1人,起诉3人;对23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济,发放救助金35.9万元。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逮捕87人,起诉395人,同比分别下降62%,上升39.6%。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提起公益诉讼11件,其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9件,行政公益诉讼2件。

(四)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86人,起诉206人,同比分别下降4.4%,上升1.3倍。

(五)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324件,其中,检察长办理的占12.9%;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87.1%。所办案件涵盖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检察、职务犯罪侦查、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犯罪检察、控告检察、刑事申诉检察等主要检察业务。

(六)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0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55人次。其中,县区院41人次;分市院10人次;省级院4人次。

检察长列席33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60%;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22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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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文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