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聚焦群众关切 创新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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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聚焦群众关切 创新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吉林省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围绕群众关切,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思路,创新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吉林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于2020年底印发实施,在城乡统筹、救助对象、认定办法、帮扶项目等方面创新突破,力争到2025年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

《实施意见》提出,要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转移人口提供救助帮扶,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到2025年末要实现相对统一的区域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逐步缩小城乡差距;适当放宽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将国家要求的“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的条件,放宽至“低于低保标准2倍”,最大限度提高低保兜底保障能力;给予基层工作人员适度的自由裁量权,对家庭成员长期失联、核查要件不全、家庭财产所属权不清等情况,以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处理,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增加帮扶项目内容,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取暖救助、电价补贴救助、困难职工救助,持续开展“爱心助行”“精准康复服务”和家庭无障碍(适老化)改造等关爱服务,满足困难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围绕医疗、教育等群众关切,《实施意见》中还有针对性地提出多项特色亮点措施,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 吉林新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