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取消除武汉市外全省其他地区落户限制

湖北省发改委
2021-06-12 18:20

湖北省发改委透露,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近日印发《2021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深度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取消除武汉市外全省其他地区落户限制,进一步降低武汉市落户门槛,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地办结机制。

根据《工作要点》,湖北省将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城市存量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全面取消不合理落户限制,实行基本条件准入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推动武汉市全面落实取消进城就业和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等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条件,改进积分落户办法,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主要内容:

(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1.深度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2.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非户籍常住人口。3.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技能。4.健全配套政策体系。

(二)提升城市圈和城市群承载能力

1.大力发展三大城市群(圈)。2.推进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

(三)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1.支持中心城市加快发展。2.加快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3.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健康发展。

(四)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

1.有序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2.建设新型智慧城市。3.增强城市安全韧性。4.改善城市人居环境。5.优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6.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五)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1.优化城市空间治理。2.加强基层社会治理。3.改善城市治理方式。

(六)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1.引导人才下乡入乡就业创业。2.深化土地住房制度改革。3.推动公共设施向乡村延伸。4.大力发展乡村产业。

来源:湖北省发改委

(编辑:谢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