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有一种幸运,叫遇到一个好法官
好法官是什么样子的?我就以本案中的法官做模型吧。
他是经济并不发达的一个县法院的法官。我自第一次看到他直到判决书下来,我对这位法官的印象一直很舒适。
当我们到他的办公室阅卷时,他很热情地接待我们,不仅给我们指出案卷的分类与重点,帮助我们提高阅卷的效率,还给我们冲茶、敬烟。客气且和气。
当他电话通知我要二次开庭时,语气中饱含歉意:又要辛苦你这么大老远的跑一趟了。
当然,最让我感觉舒适的还是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开庭时,这位法官坐姿端正,表情端庄,说话严谨,对各方诉讼参与人都态度平和。
在法庭质证环节,他严格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质证要求进行,言辞证据当庭宣读、物证当庭出示、录音录像当庭播放……并且,保障每个被告人与辩护人的质证权:每份证据的出示或宣读都长短合适,都在质证人的记忆范围之内。在辩论环节,他让辩护人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让被告人充分自我辩解。他听得仔细、认真,讯问重点突出。
经过这样的审理过程之后,我在判决书出来之前便相信我的当事人一定会得到公正的判决。果然,王小刚被指控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决不成立;被指控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决不成立。仅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了一年十个月的刑罚。这是一个实报实销的、让法官无奈的判决方式。判决下来十几天后,王小刚便走出了看守所。
遇到一个好的法官,不仅是被告人及家属的幸运,亦是国民与国家的幸运。相信在未来的法治中国,这样的好法官会越来越多,幸运的人也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