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场4圈1600米,是22岁辅警赵志同志生与死的距离
5月11日16时许,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公安局大同派出所辅警赵志(男,汉族,1999年7月26日生)在开展路检路查工作时,被一男子驾车冲卡撞倒后,又被肇事车辆拖行1600余米并碾压,身负重伤。
随后,肇事司机金某才逃离现场,赵志被同事迅速送医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当晚于20时28分光荣牺牲,年仅22岁。
犯罪嫌疑人金某才(男,55岁,红河州泸西县人)现已投案自首。经查,金某才因无证驾驶,为逃避检查便驾车冲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个普通的球场,环绕4圈的距离大概是1600米,这个距离正是辅警赵志同志被卡车拖行的距离。
下面是报道里的一段文字:
赵志见状单手拿着警务通走到车辆左前方,准备对车牌信息进行联网查询。不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金某才突然启动车辆猛踩油门冲向赵志,躲避不及的赵志被车辆挂住拖行1600多米并碾压。
在嫌疑人选择“启动车辆”之前,赵志是在车辆的“左前方”,也就是说是对着车头的,而且赵志当时的想法和动作是“对车牌信息联网查询”,也就是说赵志对嫌疑人的动作是关注不到的,不仅关注不到,车和人的距离应该也是很近的。
所以才有“猛踩油门”下的“躲避不及”,这里躲避不及一个是因为车辆冲卡速度太快了,另一个就是因为赵志在距离车很近的地方查车牌信息,其本人是完全没有防备的。
最终的结果是“拖行1600多米并碾压”致死。
“1600米”并不短,这个过程中,嫌疑人有很多种选择,但他唯独没有选择停下。
所以最终导致死亡结果的发生,个人觉得定“故意杀人”并无不当,当然有人会说你这是客观归罪,不要看到死亡结果就说是故意杀人。
驾驶一辆卡车,在车头有人的情况下,猛踩油门,作为驾驶员心里应该很清楚,这人非死即伤,更别说后面还有1600米的拖行,认识到、并放任死亡结果的主观心态很明显。
我们来看两个类似的案件结果:
2018年南京交警被拖行致死案:法院当时也是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驾驶员除了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上海311拖行交警致死案:从案件现在能检索到的信息来看,拖行距离为10米,案件最后定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了无期徒刑。
所以此次案件比较有可能定的是故意杀人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因为嫌疑人当时的动机是冲卡,其行为和想法是存在危害不特定群体的可能的,在目前仅有一个死亡结果的情况下,故意杀人更为妥帖。当然我们目前仅根据新闻报道和通报作出分析,具体判决要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在为惋惜赵志同志牺牲的同时,更希望每位驾驶员都能牢记交通法规,对生命和法律怀敬畏之心。我们也将持续关注案件后续的审理和报道,希望审判结果能够使逝者安息,愿安全驾驶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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