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先创优】
喜报!
梨树法院荣获
“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日前,根据中共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命名第二十届省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的决定》(黑文明委发〔2022〕2号),梨树法院喜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该项荣誉的取得是全院干警团结奋进、凝聚共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结果,标志着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又迈上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梨树区法院在地方党委和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下,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列入法院重要工作日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促进审执工作,以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单位创建,以提高法官文明素质为核心,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不断推进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党建活动室、党史教育基地、文化建设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图书阅览室、体能训练中心等,着重在诉讼服务中心、机关走廊、庭院等重点部位进行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文化氛围,激发干警工作源动力。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当中,努力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文明素质,做到了精神文明建设与审判工作相互促进、同步发展,塑造了尚德、尊法、为民、奉献、创新的法院好形象。
文明花开满园春。今天的梨树区人民法院,工作环境整洁优美、法院文化生活空前繁荣,干警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实现了新跨越。
“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荣誉称号是对梨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全院整体工作的鞭策和鼓励。梨树法院将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争先创优年”为契机,以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依法履职,继续深入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践行“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的铮铮誓言,用法治的阳光守护辖区百姓,抒写新时代司法为民的动人篇章!
稿件来源:政治部 王雪
编辑:张浚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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