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改元释例
来新夏先生
往哲造书,各具厥例,后之读者,不达于此,每致扞格。惟例之所在,作者或不自言,一经指出,循是以求,未有不豁然冰释者也。此释例之书,后贤之所由作也。
年号一事,惟吾国所独创,其事肇自汉孝武。孝武前仅纪年而无号,孝文亦惟分前后而无年号。施及清季,历代上自朝廷,下至里社,书契记载,无不以之纪年,于是人皆便之而史家苦矣。
年号虽云始自汉孝武,而改之频数者无过于唐,揆其所以改元命名之故,隐隐中其来盖亦有自。余故检汉唐二代之年号,以正史为依归,参以旁籍,追本求原,得例凡三十四,分章为八,成《汉唐改元释例》。顾以读书不多,见闻未广,错综杂出,固比比皆是,而例之不当者,亦在所难免,惟于翻检年号者,或不无小补云尔。
一、本篇之例以年号始于汉而改之数数无过于唐,故例均取汉唐二代,其例之不足者,方以别代实之。
二、引用史料以正史或完备正确之史料为正,其他说为副。
三、新旧唐书兼收并取,惟以简备者为正。
四、其因循例改年号者不为例,如岁首受贺之改元是也。
五、本篇例名多取成名,其无成名者,始辞由己出。
六、本篇凡副出之文,不书双行,仅低一格录之。
七、本篇所取史料,往往用于两例。
《汉书律历志》曰:“元,典历始曰元。传曰:‘元,善之长也。’共养三德为善。又曰:‘元,体之长也。’合三体而为之原,故曰元。”其初惟以元建年纪始而已,其后颇重其事。赵翼《陔余丛考》卷二五曰:“后世始以孔子书元年为春秋大法,遂以改元为重事。……董仲舒亦曰:春秋谓一元之意,万物所从始也。元者,辞之谓大也,谓一为元者,视大始而欲正本也,是建元为重事,由来久矣。”(《改元》)逮汉之文景,始有前后之称,施及孝武,肇制建元之号,此盖从有司言,元宜以祥瑞,不宜以一二数之议也。于是“上自朝廷,下至里社,书契记载,无不例之,诚千古不易之良法也”(《年号重袭》)。惟自此而后,则稍异于前,《册府元龟》卷一五曰:“适后,或章述德美,昭著祥异;或弭灾厌胜,计功称伐;或一号而不易;或一岁而屡改。其有矫时遵古,但纪岁历者,亦不远而复,斯乃前王因时立制,后代沿袭而不可易者也。”然自唐宋以还,名号繁滥,不易省纪。明太祖乃去易号之弊,仅用一号矣。
顾年号之所以命名,亦有其立意,总说大要,不外章德著异;察其细目,则各有不同。于是翻阅载籍,摭拾改元之由,惟汉唐二代为繁,因绎排比,以正史为主,参以群籍,条分类次,并其同者,区其异者,得例数十条,此亦可见年号改易原因之一斑也。
第一章 得国改元例
易朝改元例
国家升平既久,君民多耽淫乐,不思振作,穷极奢华,于是国匮民乏,乃伏乱基,加以政网脱结,治术不良,在位者未能经纬世务,惟事因循,而四民疲敝,百业凋落,散走四方,不堪其苦,遂各据形胜,相与聚集,转战海内,强弱兼并,当是时也,国家既镇抚无方,人民复饥寒交迫,因时逢会,草莽蜂起,于是凌弱暴寡,相互吞噬,终成独强,乃进而有问鼎之心。既得天下,乃改年号,示鼎命已移,咸与维新之意,固未有易代而不改元者也。其例曰:
建武 《后汉书》卷一上光武纪云:“建武元年……六月己未,即皇帝位。燔燎告天,禋于六宗,望于群神。其祝文曰:‘皇天上帝,后土神祇,眷顾降命,属秀黎元;为人父母,秀不敢当。群下百辟,不谋同辞,咸曰:王莽篡位,秀发愤兴兵,破王寻、王邑于昆阳,诛王郎、铜马于河北,平定天下,海内蒙恩,上当天地之心,下为元元所归。谶记曰:刘秀发兵捕不道,卯金修德为天子。秀犹固辞,至于再,至于三。群下佥曰:皇天大命,不可稽留,敢不敬承。’于是建元为建武,大赦天下。”
按:惠栋曰:济阳宫碑作乙未。
武德 《旧唐书》卷一高祖纪云:“(隋)义宁二年……五月……戊午……遣使持节、兼太保、刑部尚书、光禄大夫、梁郡公萧造,兼太尉、司农少卿裴之隐奉皇帝玺绶于高祖。高祖辞让,百僚上表劝进,至于再三,乃从之。隋帝逊于旧邸。改大兴殿为太极殿。甲子,高祖即皇帝位于太极殿,命刑部尚书萧造兼太尉,告于南郊,大赦天下,改隋义宁二年为唐武德元年。”
天授 《旧唐书》卷六则天皇后纪云:“载初元年……九月九日壬午,革唐命,改国号为周。改元为天授。”
又中宗纪云:“(神龙元年),二月甲寅,复国号,依旧为唐。”
继位改元例
旧君崩,嗣君继,多翌年改元,当年仍依旧君年号,盖以改元者,吉礼也,居丧何得便行吉礼,是以辽主隆绪因居母丧而拒群臣改元之请。故多逾年而改也。其例曰:
建宁 《后汉书》卷八灵帝纪云:“建宁元年,春正月……庚子,即皇帝位,年十二。改元建宁。”
嗣圣 《旧唐书》卷七中宗纪云:“弘道元年十二月,高宗崩,遗诏皇太子柩前即帝位。皇太后临朝称制,改元嗣圣。”
传位改元例
大抵君主之传位者,其原因不外乎四端:或居位年久,倦于宵旰;或年臻耄耋,精力不济;或迫于形势,不得不禅;或疾病扰身,不能理事,乃传重器于储君。此改元者所以庆国家权柄授受之大典也,其例曰:
至德 《新唐书》卷六肃宗纪云:“(天宝)十五载……七月……甲子,即皇帝位于灵武,尊皇帝曰上皇天帝,大赦,改元至德。”
永贞 《新唐书》卷七顺宗纪云:“永贞元年八月庚子,立皇太子为皇帝,自称曰太上皇,辛丑,改元。”
僭位改元例
君位世及,斯为常制,即或君统中绝,亦当择宗室之近支继位,庶可免争立之弊;然或缘政事变幻,或以权臣擅柄,群拥不当立者继之,此所谓僭立也。为示区分,亦改元号,其例曰:
唐隆 《旧唐书》卷七中宗纪云:“(景龙)四年……六月壬午,帝遇毒,崩于神龙殿,年五十五,秘不发丧,皇后新总庶政。……立温王重茂为皇太子。甲申,发丧于太极殿,宣遗制,皇太后临朝,大赦天下,改元为唐隆。”
反正改元例
承业为主,长于深宫之中,养于妇人之手,不达政情,惟务淫乐,遂委魁柄于阉寺,已则荒怠于嬉戏,小人得志,淆乱黑白,终日哓晓于内寝,施其伎俩,君主昏昏,为所蒙蔽,曲顺其意,久之成习,以为分所应当,一旦违其意,贪壑难填,遂生怒愤之心,寖至乱阶,于是干戈起于宫掖,叛端生于后庭,幽庸主于别所,聚宵小而乱政。至是京师紊乱,四民骚然,幸有股肱元臣,相与协谋,遂平乱事于宫墙,出幽主于深院,乃改元以庆其拨乱反正也,其例曰:
天复 《旧唐书》卷二十上昭宗纪云:“天复元年,春正月,甲申朔,昭宗反正,登长乐门楼,受朝贺。……(四月)甲戌,天子有事于宗庙。是日,御长乐门,大赦天下,改元天复。”
第二章 废立改元例
废立君主改元例
君者,国之元首也,理万机,统百事,至尊至贵,何得而为人废立耶?此盖由君之庸弱昏昧,不谙治体之故。太甲不德,伊尹放之于桐,冀其悔过,此废君主之滥觞也。霍光受遗诏辅幼主,后以昌邑王贺淫乱,遂与丞相杨敞奉书太后而废之,此又太后废君之始也。其后权臣擅柄,多行此故智,然其事大都非起意于太后。迄夫有唐,武后以绝世英资,播九五于掌上,又复侈文,妄改元号,衰乱之世,固可慨也,其例曰:
文明 《旧唐书》卷六则天皇后纪云:“嗣圣元年,春正月,甲申朔,改元。二月,戊午,废皇帝为庐陵王,幽于别所,仍改赐名哲。己未,立豫王轮为皇帝,令居于别殿,大赦天下,改元文明。”
废立储君改元例
太子者,国之储贰也,责在监抚,其任颇巨,关乎宗庙国家兴衰治乱之大故,不择其明察睿智、雄才大略者,诚无足以膺此任也,故册立为国之大典,乃改元以昭慎重。然亦有册立之后,或失爱君主,或才具低劣,或为谗间所构,遂遭废斥,亦有改元以示变易者,其例曰:
永宁 《后汉书》卷五安帝纪云:“永宁元年……夏四月丙寅,立皇子保为皇太子,改元永宁。”
永隆 《旧唐书》卷五高宗纪下云:“(调露二年八月)甲子,废皇太子贤为庶人,幽于别所。乙丑,立英王哲为皇太子,改调露二年为永隆元年。”
按:后汉顺帝之改元建康,唐高宗之改元显庆,睿宗之改元景云均属此例。
第三章 吉礼改元例
封禅改元例
封禅之说始见于《管子·封禅篇》,其名可谓尚矣。然封禅究何以而名也?《汉书·郊祀志》曰:“齐人丁公,年九十余,曰:封禅者,古不死之名也。”唐王泾《大唐郊祀录》卷二曰:“封者增高封厚之义,禅者明以成功相续,故以禅代为称。”是封禅之名,乃祈福告功之名也。其封禅之时多在四海升平,大功告成之后。《汉书·郊祀志》曰:“元封元年冬,上议曰:古者先振兵释旅,然后封禅。”《白虎通》曰:“王者,易姓而起,故受命之日,改制应天,功成封禅,告太平也。”至于何地封禅,则恒取山岳高地也,郑玄《毛诗时迈笺》曰:“巡守告祭者,天子巡行邦国,至于方岳之下而封禅也。”唐王泾《大唐郊祀录》卷二曰:“故增封泰山之高以告天,袝社首之基以报地也。”是即丁公所云上封之意也。汉之封禅肇于武帝元封之登封泰山,其例曰:
元封 《前汉书》卷六汉武纪云:“(元封元年)夏四月癸卯,上还,登封泰山,降坐明堂。诏曰:朕以眇身承至尊,兢兢焉惟德菲薄,不明于礼乐,故用事八神。遭天地况施,著见景象,屑然如有闻。震于怪物,欲止不敢,遂登封泰山,至于梁父,然后升坛肃然。自新,嘉与士大夫更始,其以十月为元封元年。”
万岁登封 《旧唐书》卷六则天皇后纪云:“万岁登封元年腊月甲申,上登封于嵩岳,大赦天下,改元。”
按:唐高宗之乾封亦以封禅改。
享明堂改元例
明堂者,明政教之堂也。应劭曰:“明堂者,所以正四时,出教化”,又可以祀上帝、祭祖先,故郑玄谓:“祭五帝五神于明堂也。”亦以朝诸侯而别尊卑,故《汉书·申公传》云:“(赵)绾、(王)臧请立明堂以朝诸侯。”《礼记》云:“明堂者,明诸侯之尊卑也。”至其制度则王泾《大唐郊祀志》已明言之曰:“明堂制度,历代不同。……夏后氏曰世室……周人曰明堂……蔡邕以为明堂与太庙为一。又马宫以议行时令。卢植兼之望云气。……皇唐典制依周礼,以五室为准。”其典制可谓重矣。国之大事,恒行于此,故改元以昭郑重也。其例曰:
永和 《后汉书》卷六顺冲质帝纪云:“(顺帝)永和元年春正月……己巳,宗祀明堂,登灵台,改元永和。”
按:顺帝汉安亦以享明堂改。
永昌 《旧唐书》卷六则天皇后纪云:“永昌元年春正月,神皇亲享明堂,大赦天下,改元。”
按:则天皇后万岁通天及圣历二号亦皆以享明堂改。
大赦改元例
国家有旷典大庆,辄予大赦,式敷在宥之泽,乃改元号以示恩施也。其例曰:
元兴 《后汉书》卷四和殇帝纪云:“(和帝)元兴元年……夏四月,庚午,大赦天下,改元元兴。”
按:后汉顺帝阳嘉,桓帝和平、元嘉、永兴、永寿、延熹、永康,灵帝熹平、光和、中平,献帝永汉、兴平皆以大赦改元。
调露 《旧唐书》卷五高宗纪下云:“(仪凤四年)六月辛亥,制大赦天下,改仪凤四年为调露元年。”
按:唐则天皇后长寿,中宗神龙,睿宗太极,玄宗天宝,代宗永泰、大历,文宗太和均以大赦改元。
又《旧唐书》卷十七上文宗纪作改元太和,而《新唐书》《通鉴》及《玉海》均作大和。
改革制度改元例
语云:“先王之法不可以治今”,故虽前代尽美尽善之成法,然卒以自然之趋势、行政之需要、民俗之转变而不得不有所改易,为引人注意,遂改元以新耳目。其例曰:
太初 《汉书·郊祀志下》云:“夏,汉改历,以正月为岁首,而色上黄,官更印章以五字,因为太初元年。”
按:《律历志》具载改元诏书。
载初 《旧唐书》卷六则天皇后纪云:“载初元年,春正月,神皇亲享明堂,大赦天下,依周制建子月为正月,改永昌元年十一月为载初元年正月,十二月为腊月,改旧正月为一月。”
有事郊庙改元例
郊者,天子亲祀上帝于郊,郑玄云:“郊谓祭上帝于南郊。”历代君主,皆甚重之,视为大典。《汉书·郊祀志》曰:“成帝初即位,丞相衡、御史大夫谭奏言:帝王之事,莫大乎承天之序,承天之序莫重于郊祀,故圣王尽心极虑以建其制。”王泾《大唐郊祀录》卷四则曰:“夫郊天之礼,有国之大事,圣人之教,垂训莫不务焉”。盖以其为万人求福报功之道也。至郊祀之处所,《汉书·郊祀志》已明言之云:“郊处各在圣王所都之南北……故圣王制祭天地之礼,必于国郊。”又曰:“祭天于南郊,就阳之义也;瘗地于北郊,即阴之象也。”是祀天地之所,又有别焉。庙者,宗庙之意也。《礼记·祭法》曰:“王立七庙,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皆月祭之远庙,为祧有二,祧享尝乃止。”故凡有国者皆立宗庙,除月祭之外,有四时之祭,而巡狩天下及告成功者必多有事于宗庙,即《尚书》所谓归格于艺祖,用特之处也。由是言之,郊庙之有事,其典不可谓不盛矣,是又乌得不改元哉?其例曰:
建安 《后汉书》卷九献帝纪云:“建安元年,春正月,癸酉,郊祀上帝于安邑,大赦天下,改元建安。”
延和 《旧唐书》卷七睿宗纪云:“(景云三年)五月,戊寅,亲祀北郊;辛未,大赦天下,改元为延和。”
按:唐穆宗长庆、敬宗宝历、武宗会昌、宣宗大中,懿宗咸通及僖宗乾符诸年号均以有事郊庙而改。
第四章 嘉礼改元例
太孙弥月改元例
太孙之于皇统,固不若太子之重要。然民间育孙犹相庆贺,况帝王之家乎?盖一则绵延宗族,二则可免将来发生君位继承问题,乃致兄弟阋于内墙,于戈操于同室,而动摇立国之基。职是之故,太孙之诞育亦当称国家之吉庆,及其弥月,爰改年号,此犹民间弥月之相庆也。其例曰:
永淳 《旧唐书》卷五高宗纪下云:“永淳元年……二月,癸未,以太子诞皇孙满月,大赦,改开耀二年为永淳元年。”
崇奉徽号改元例
为君主表功纪德多加尊号以显丰功。崇奉徽号之情形大抵可分三种:一为追尊已亡诸皇作为,述祖德也;一为进奉于太上皇以示尊崇而娱亲心也;一为加之于本身以矜夸功德也。此种徽号或由帝王自奉,或由群臣进奉,当此大典,自应改元,其例曰:
上元 《旧唐书》卷五高宗纪下云:“(咸亨五年)秋八月,壬辰,追尊宣简公为宣皇帝,懿王为光皇帝,太祖武皇帝为高祖神尧皇帝,太宗文皇帝为文武圣皇帝,太穆皇后为太祖神皇后,文德皇后为文德圣皇后。皇帝称天皇,皇后称天后,改咸亨五年为上元元年。”
按:有唐诸帝多有尊号,则天皇后之称越古金轮圣神皇帝,中宗之称应天神龙,韦后之称顺天翊圣,玄宗之称开元神武皇帝、太上至道圣皇大帝,代宗之称宝应元圣文武皇帝,顺宗之称应乾圣寿太上皇,昭宗之称圣文睿德光武弘孝皇帝,而延载、证圣、天册万岁、景龙、乾元、广德、元和、大顺诸元号皆以上尊号而改。
第五章 祥瑞改元例
祥异改元例
祥异之生,盖由自然之变化,绝不关乎吉凶否泰。惟古昔之时,民智闭塞,未烛物理,稍遇祥异,视为骇然,丞相至以奏闻,万民因之疑惧,而君主为逞一己之私权,假神道以设教,故作说辞以欺庶黎,因改元以重其事,其例曰:
元光 《前汉书》卷六武帝纪师古注云:“臣瓒曰:以三星见,故为元光。”
咸亨 《旧唐书》卷五高宗纪下云:“(总章三年春二月)癸丑,日色出如赭。三月,甲戌朔,大赦,改元为咸亨元年。”
光宅 《旧唐书》卷六则天皇后纪云:“(嗣圣元年七月)彗星见西北方,长二丈余,经三十三日乃灭。九月,大赦天下,改元为光宅。”
日食之异,尤为时君所注意。朱文鑫《历代日食考》绪论云:“我国日食,始载书诗。春秋以后,史不绝书,历法疏密,验在交食,足证古人之重视日食,较彗星流陨为尤甚。”明徐光启言:“日食自汉至隋凡二百九十三,唐代凡一百一十,其数可谓多矣。”亦有因是而改元者,其例曰:
延康 《后汉书》卷九献帝纪云:“(建安二十五年)二月丁未,朔,日有食之。三月,改元延康。”
开耀 《旧唐书》卷五高宗纪下云:“(永隆二年)冬十月丙寅,朔,日有食之。乙丑,改永隆二年为开耀元年。”
按:唐之如意、久视、开成诸号皆以日食改元。
天时变异之外,动物亦显灵异,为纪其事,爰及改元,其例曰:
元狩 《前汉书》卷六武帝纪云:“元狩元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畴,获白麟,作白麟之歌。”师古注云:“应劭曰:获白麟,因改元曰元狩也。”
按:此议似出自终军。《终军传》云:“元狩元年,上幸雍,祠五畴,获白麟奇木,博谋群臣。终军对曰:宜因昭时令日,改定吉元,苴白茅于江淮,发嘉号于营邱,以应缉熙,使著事者有纪焉。”
又按:汉昭之元凤,汉宣之五凤、黄龙皆以此改元。
龙朔 《旧唐书》卷四高宗纪上云:“(显庆六年)二月乙未,以益、绵等州皆言龙见,改元。曲赦洛州。龙朔元年,三月丙申,朔,改元。”
按:唐高宗之麟德、仪凤皆以此改元。
符瑞改元例
汉承秦后,盛倡五德阴阳之说,雅好符录谶纬之学。光武假赤伏符而中兴,于是衰乱之世,便佞之侣,希颜阿谀,不能明治体之大要,惟以符谶惑上,君固庸昧,偏听独任,遂有更新受命,改元易号之事。其例曰:
太初元将 《前汉书》卷十一哀帝纪云:“(建平二年六月)待诏夏贺良等言赤精子之谶,汉家历运中衰,当再受命,宜改元易号。诏曰:汉兴二百载,历数开元。皇天降非才之祐,汉国再获受命之苻,朕之不德,曷敢不通!夫基事之元命,必与天下自新,其大赦天下,以建平二年为太初元将元年。”
又或天降瑞物,即以为皇天储祉,于邦国诚莫大之吉庆也。乃尚瑞物之象而改其元。宋蔡絛《铁围山丛谈》云:“虞夏而降,制器尚象,后世由汉武帝汾阴得宝鼎,因更其年元。”是自汉武始方以瑞物降而易元也。其例曰:
元鼎 《前汉书》卷六武帝纪云:“(元鼎四年)六月,得宝鼎后土祠旁。”师古于元鼎元年下注云:“应劭曰:得宝鼎故,因是改元。”
按:元鼎年号为武帝后来追加,得鼎实在元鼎四年。
宝应 《新唐书》卷六代宗纪云:“元年,建已月,肃宗寝疾,乃诏皇太子监国。而楚州献定国宝十有三,因曰:‘楚者,太子之所封,今天降宝于楚,宜以建元’。乃以元年为宝应元年。”
按:肃宗曾废除年号,以上元三年为元年,后不果行。
第六章 去不祥改元例
刬平内乱改元例
内乱之起,不外二端,其一权力相争,有取而代之之意;其二则因君暗臣庸,不明治术,以致民不聊生,草莽蜂起,当此之时,国基不稳,根本动摇,社稷危殆,朝不保夕矣。幸获敉平乱事,奠定国基,故改元以资庆祝,其例曰:
垂拱 《旧唐书》卷六则天后纪云:“垂拱元年春正月,以敬业平,大赦天下,改元。”
按:《新唐书》记改元在正月丁未。
神龙 《新唐书》卷四中宗纪云:“神龙元年正月,张柬之等以羽林兵讨乱。甲辰,皇太子监国,大赦,改元。”
广明 《旧唐书》卷十九下僖宗纪云:“广明元年,春正月乙卯,朔,上御宣政殿,制曰:朕祗膺宝祚,嗣守宗祧,夙夜一心,勤劳八载,实欲驱黎元于仁寿,致华夏之昇平。而国步犹艰,群生寡遂,灾迍荐起,寇孽仍臻。窃弄干戈,连攻郡邑,虽输降款,未息狂谋。江右海南,疮痍既甚,湘湖荆汉,耕织屡空。言念彼羸,良深轸恻,我心未济,天道如何!赖近者严敕师徒,稍闻胜捷,皆明圣之潜祐,宁菲德以言功。属节变三阳,日当首岁,乃御正殿,爰命改元,况及发生,是宜在宥。自古继业守文之主,握图御宇之君,必自正月吉辰,发号施令,所以垂千年之懿范,固万代之弘基,莫不由斯道也。可改乾符七年为广明元年。”
戡定外患改元例
国政不修,敌邻生觊觎之心;边防废弛,外寇兴深入之举。措手不及,每致播越,生民涂炭,流离失所,斯可谓悲矣!惨矣!乃倾国力,发人夫以摧敌锋,终或勘平外患,四裔永宁,于是民生安堵,国力充沛,逢遇盛世,何得不改元易号,其例曰:
征和 《前汉书》卷六汉武纪师古注云:“应劭曰:言征伐四夷而天下和平。”
竟宁 《前汉书》卷九元帝纪云:“竟宁元年春正月,匈奴呼韩邪单于来朝。诏曰:‘匈奴郅支单干背叛礼义,既伏其辜,呼韩邪单于不忘恩德,乡慕礼义,复修朝贺之礼,愿保塞传之无穷,边垂长无兵革之事,其改元为竟宁。’”
神功 《旧唐书》卷六则天皇后纪云:“(万岁通天二年)九月,以契丹李尽灭等平,大赦天下,改元为神功。”
天灾平改元例
天灾之降,固非人力之所能止。城郭人民,伤毁死亡,殆无法以遏之也。幸而灾平,自当改元以志庆;设尚未戢,亦多改元以禳祓之。其例曰:
地节 《前汉书》卷八宣帝纪地节元年下师古注云:“应劭曰:以先者地震、山崩水出,于是改年曰地节,欲令地得其节。”
河平 《前汉书》卷十成帝纪云:“河平元年春三月,诏曰:河决东郡,流漂二州,校尉王延世隄塞辄平,其改元为河平。”
疾病改元例
君主握图御宇,抚临四民,统理万机,裁夺国是,其责綦重。或夙兴夜寐,劳疲心神而缠二竖;或长日淫乐,形神交煎而致恶疾。臣下为祛不祥而冀其康复,乃肇改元以祷于天。其例曰:
弘道 《旧唐书》卷五高宗纪下云:“(永淳二年十一月)丁未,自奉天宫还东都,上疾甚,宰臣以下并不得谒见。十二月己酉,诏改永淳二年为弘道元年。”
久视 《旧唐书》卷六则天皇后纪云:“(圣历三年)五月癸丑,上以所疾康复,大赦天下,改元为久视。”
罪己改元例
国家遭患乱灾迍,人主固不得辞其咎,乃多下诏罪己以维系涣散之人心,求得齐心同气,万民协力以绥邦国。其所以改元者,一则与民更始,一则本蘧氏四九之义,不咎既往。自今维新,特立新号以求区别。其例曰:
元和 《后汉书》卷三章帝纪云:“(元和元年八月)癸酉,诏曰:‘朕道化不德,吏政失和,元元未谕,抵罪于下。寇贼争心不息,边野邑屋不修,永维庶事,思稽厥衷,与凡百君子,共弘斯道。中心悠悠,将何以寄?其改建初九年为元和元年。’”
兴元 《旧唐书》卷十二德宗纪上云:“兴元元年,春正月癸酉,朔,上在奉天行官受朝贺。诏曰:‘立政兴化,必在推诚;忘己济人,不吝改过。朕嗣服丕构,君临万邦,失守宗祧,越在草莽。不念率德,诚莫追于既往,永言思咎,期有复于将来。明征其义,以示天下。小子惧德不嗣,罔敢怠荒。然以长于深宫之中,暗于经国之务,积习易溺,居安思危,不知稼穑之艰难,不恤征戍之劳苦,致泽靡下究,情不上通。事既壅隔,人怀疑阻。犹昧省己,遂用兴戎,征师四方,转饷千里。赋车籍马,远近骚然;行赍居送,众庶劳止。力役不息,田莱多芜。暴令峻于诛求,疲民空于杼轴。转死沟壑,离去乡里,邑里丘墟,人烟断绝。天谴于上而朕不寤,人怨于下而朕不知,驯至乱阶,变起都邑,贼臣乘衅,肆逆滔天,曾莫愧畏,敢行凌逼。万品失序,九庙震惊,上累于祖宗,下负于蒸庶。痛心䩄面,罪实在予,永言愧悼,若坠泉谷。赖天地降祐,人祇协谋;将相竭诚,爪牙宣力;群盗斯屏,皇维载张;将弘远图,必布新令。朕晨兴夕惕,惟省前非。乃者公卿百寮,用加虚美,以圣神文武之号,被蒙暗寡昧之躬,固辞不获,俯遂群议。昨因内省,良所瞿然。自今以后,中外书奏不得言圣神文武之号。今上元统历,献岁发祥,宜革纪午之号,式敷在宥之泽,可大赦天下,改建中五年为兴元元年。”
按:《陆宣公集》卷一具载此诏,则此诏当出陆贽之手。
第七章 播迁改元例
出幸改元例
变起仓卒,关防弛禁,乱者所至,向风披靡,遂得直抵国门。破竹之势,不可遏止。防者既无所依恃,节节败退。君主既屏障皆失,干城俱亡,京师岌岌可危,惟别宗庙,离畿辅,择良地而适以避锋刃之方锐。及驻跸某地,部署粗定,乃改元与民更新而祈邦宁。其例曰:
中和 《旧唐书》卷十九下僖宗纪云:“(中和元年)七月丁未,朔。乙卯,车驾至西蜀。丁巳,御成都府廨,改广明二年为中和元年。”
还都改元例
国君既遭忧患,致罹播越,离别京师,经年数载,终蒙天禧弘福,腹心协谋,发天下之师旅,振国家之疲卒,一举破贼,六合底定,君主乃得安然返銮,重履京师,告功宗庙,乃改元以志庆也。其例曰:
昭宁 《后汉书》卷八灵帝纪云:“(光熹元年)八月戊辰,中常侍张让、段硅等杀大将军何进,于是虎贲中郎将袁术烧东西宫,攻诸宦者。庚午,张让、段硅等劫少帝及陈留王幸北宫德阳殿。何进部曲将吴匡与车骑将军何苗战于朱雀阙下,苗败斩之。辛未,司隶校尉袁绍勒兵收伪司隶校尉樊陵、河南尹许相及诸阉人,无少长皆斩之。让、硅等复劫少帝、陈留王走小平津。尚书卢植追让、硅等,斩数人,其余投河而死。帝与陈留王协夜步逐萤光行数里,得民间露车,共乘之。辛未,还宫。大赦天下,改元昭宁。”
光启 《旧唐书》卷十九下僖宗纪云:“光启元年春正月丁巳,朔,车驾在成都府。己卯,僖宗自蜀还京。二月丁亥,朔。丙申,车驾次凤翔。三月丙辰,朔。丁卯,车驾至京师。己巳,御宣政殿,大赦,改元光启。”
按:唐僖宗之文德、唐昭宗之光化皆以回京师而改元。
迁都改元例
唐历二十主,惟高祖、太宗手自创业,边防安谧,市廛不惊。自是而后,或肇乱于妇人,或被扰于忧患。加之宫庭之中,阴人弄柄;方面之间,武人扬威。国步维艰,四海不靖。迄夫昭哀,藩镇之势滋盛,朝廷之权浸衰。朱晃出身亡命,因时逢会,跻膺重任,绾握虎符,积功以至使相,遂奠篡窃之基,惟恐长安立都既久,难行不法,乃命爪牙进迁都之议,以遂奸谋。既迁之后,乃兴改元以掩路人之议。其例曰:
天祐 《新唐书》卷十昭宗纪云:“(天祐元年闰四月)甲辰,至自西都,享于太庙,大风,雨土。乙巳,大赦,改元。”
按:《旧唐书》昭宗纪具载改元诏文。
第八章 杂例
拟议不用例
年号者,所以纪功德、志吉庆,以祈福于邦国者,然既改之后,反累出不祥,或年号之辞,未见尽美,不若不改,故又废之不用。其例曰:
通乾 《旧唐书》卷五高宗纪下云:“(仪凤)三年四月丁亥,朔,以旱避正殿,亲录囚徒,悉原之。戊申,大赦,改来年正月一日为通乾。”
又云:“(仪凤三年九月)癸亥,侍中张文瓘卒。丙寅,洮河道行军大总管中书令李敬玄、左卫大将军刘审礼等与吐蕃战于青海之上。王师败绩,审礼被俘。……十月丙午,徐州刺史密王元晓薨。闰十月戊寅,荧惑犯钩钤。十一月乙未,昏雾四塞,连夜不解。丙申,雨木冰。壬子,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来恒卒。十二月,诏停明年通乾之号,以反语不善故也。”
《通鉴》唐高宗纪云:“仪凤三年四月戊申,赦天下,改来年元月通乾。十二月,诏停来年通乾之号,以反语不善故也。”
按:胡注曰:“通乾反语为天穷。”
元庆 宋王应麟《玉海》:“德宗拟改元元庆,复改贞元,盖合贞观、开元之名,从李泌言也。”
废除年号例
年号之始,本为便于纪岁,其后稍识祥异,号遂冗繁而不可纪。唐肃宗丁乱离之残,恶繁文不可以行久,矫枉过正,乃议废年号,惟以元二称之,惜乎其数不可以经久,其事终未能底成。其例曰:
上元 《旧唐书》卷十肃宗纪云:“(上元二年九月)壬寅,制:朕获守丕业,敢忘谦冲?欲垂范而自我,亦去华而就实。其乾元大圣光天文武孝感等尊崇之称,何德烈当之。钦若昊天,定时成岁,春秋五始,义在体元,惟以纪年,更元润色,至于汉武,饰以浮华,非前王之茂典,岂永代而作则。自今以后,朕号惟称皇帝,其年号但称元年,去上元之号。”
又有迭易数号,复废而用旧号者。其例曰:
中平 《后汉书》卷九献帝纪云:“(中平六年,十二月戊戌)诏除光熹、昭宁、永汉三号,还复中平六年。”
同年二号三号例
年号之繁,无过汉唐,而以武后为尤甚,同年之中,多次改元,虽云有所立意,然政令棼紊,固非明君所应为也。其例曰:
汉:
武帝 元鼎七年辛未,四月丙辰,诏改十月为元封元年。
昭帝 始元七年辛丑,八月改元元凤。
光武帝 建武三十二年丙辰,四月癸酉改元建武中元。
章帝 建初九年甲申,八月癸酉改元元和。
元和四年丁亥,七月壬戌改元章和。
和帝 永元十七年乙巳,四月庚午改元元兴。
安帝 元初七年庚申,四月丙寅改元永宁。
永宁二年辛酉,七月己卯改元建光。
建光二年壬戌,三月丙午改元廷光。
顺帝 永建七年壬申,三月庚寅改元阳嘉。
汉安三年甲申,四月辛巳改元建康。
桓帝 元嘉三年癸巳,五月丙申改元永兴。
永寿四年戊戌,六月戊寅改元延熹。
延熹十年丁未,六月庚申改元永康。
灵帝 建宁五年壬子,五月己巳改元熹平。
熹平七年戊午,三月辛丑改元光和。
光和七年甲子,十二月己巳改元中平。
中平六年已巳,四月戊午,少帝改元光熹。八月辛未,又改元昭宁。九月甲戌,献帝改元永汉。十二月戊戌,诏除光熹、昭宁、永汉三号,复称中平六年。
唐:
高宗 显庆六年辛酉,二月乙未改元龙朔。
(此据《新唐书》,《旧唐书》作三月丙申改元)
乾封三年戊辰,三月庚寅改元总章。
总章三年庚午,三月甲戌改元咸亨。
咸亨五年甲戌,八月壬辰改元上元。
上元三年丙子,十一月壬申改元仪凤。
仪凤四年己卯,六月辛亥改元调露。
调露二年庚辰,八月乙丑改元永隆。
永隆二年辛已,十月乙丑改元开耀。
(此据《旧唐书》,《新唐书》作九月乙丑改元)
开耀二年壬午,二月癸未改元永淳。
永淳二年癸未,十二月丁巳改元弘道。
中宗 嗣圣元年甲申,二月壬子,豫王改元文明。
九月甲寅,武后改元光宅。
武后 永昌元年己丑,十一月庚辰朔,日南至,改为载初元年正月,以十二月为腊月。夏正月为一月。
载初元年庚寅,九月壬午改元天授。
天授三年壬辰,四月丙申改元如意。九月庚子改元长寿。
长寿三年甲午,五月甲午改元延载。
证圣元年乙未,九月甲寅改元天册万岁。
天册万岁二年丙申,腊月甲戌改元万岁登封。三月丁巳改元万岁通天。
万岁通天二年丁酉,九月壬辰改元神功。
圣历三年庚子,五月癸丑改元久视。
久视二年辛丑,正月丁丑改元大足。十月壬寅改元长安。
中宗 神龙三年丁未,九月庚子改元景龙。
景龙四年庚戌,六月甲申温王改元唐隆。
睿宗 景云三年壬子,正月己丑改元太极。五月辛巳改元延和。八月甲辰玄宗改元先天。
玄宗 先天二年癸丑,十二月庚寅改元开元。
天宝十五载丙申,七月甲子肃宗改元至德。
肃宗 至德三载戊戌,二月丁未改元乾元。
乾元三年庚子,闰四月己卯改元上元。
上元三年壬寅,建已月甲子改元宝应。
代宗 永泰二年丙午,十一月甲子改元大历。
敬宗 宝历三年丁未,二月乙巳改元太和。
僖宗 广明二年辛丑,七月丁巳改元中和。
中和五年乙巳,三月己巳改元光启。
光启四年戊申,二月庚寅改元文德。
昭宗 乾宁五年戊午,八月甲子改元光化。
光化四年辛酉,四月丁丑改元天复。
天复四年甲子,闰四月乙巳改元天祐。
多字年号例
年号字数自以便于记用为贵,故其始也咸以二字为号,迨后滥施文字,遂有三字、四字以至六字之号,其章述德美,昭著祥异之意一也。徒为辞费,可称标奇立异,特录汉唐二代三字四字之纪元者。其例曰:
始建国 王莽元年,己巳。
征和后元 汉武帝五十二年,癸巳。
太初元将 汉哀帝二年,丙辰。
建武中元 后汉光武帝三十二年,丙辰。
天册万岁 唐武则天十二年,乙未。
万岁登封 唐武则天十二年,乙未。
万岁通天 唐武则天十三年,丙申。
中元克复 唐谯王李重福,庚戌。
至于六字纪元,汉唐二代无之,乃撷取二代以外者。其例曰:
南诏宣武帝隆舜
贞明承智大同 戊戌,公元878年。
嵯耶承智大同
夏景宗李元昊
天授礼法延祚 戊寅,公元1038年。
史书异辞例
史书年号,每有异辞,其明显者尚可一目了然,若年号偏僻,不晓其所以异辞之故,辄易混而不辨,以致考证纰缪,贻笑大方。其异辞之故,不外二端。其一为避讳而异辞,所取多为音义相近者,其例曰:
贞观 正观 唐太宗
明黄瑜《双槐岁钞》卷四秦新名讳节云:“宋仁宗名祯,讳贞为正,如贞观则曰正观,贞元则曰正元。”
按:由此可知贞观之异书正观,当自宋而后也。宋前文字书正观则非是。
显庆 明庆 光庆 永隆 永崇 唐高宗
清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三《以讳改年号》节云:“唐中宗讳显,元宗讳隆基。唐人凡追称高宗显庆年号多云明庆;永隆年号多云永崇。”
按:清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五十八有所考定。
其二为秉笔者省文以致混淆,前贤已有所考证,其例曰:
后元 征和后元 汉武帝
清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后元年》节云:“汉文帝后元年,景帝中元年后元年,当时只是改为元年,后人追纪之为中为后耳。若武帝之后元年则自名之为后。光武之中元元年,梁武帝之中大通元年、中大同元年,则自名之为中,不可一例论也。”
按:王先谦《前汉书补注》有考。
中元 建武中元 后汉光武帝
清王鸣盛《十七史商榷》三十《中元元年》节云:“中元元年夏四月己卯,改元为中元。按祭祀志四月己卯,大赦天下,以建武三十二年为建武中元元年。此用四字纪元亦见东夷倭国传。传写误脱建武二字。钟渊映《历代建元考》采通鉴考异及胡三省注引洪适《隶释》,辨之甚详。”
按:《通鉴》卷四十四光武中元元年条胡注及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均有考。
依旧君年号例
依旧君年号而不改者,其故有二:一因故君方崩,幼君嗣立,不逾年则多依旧号。明薛应旂《宋元通鉴》宋纪十六仁宗一云:“初隆绪遭母丧,哀毁骨立,群臣请改元。隆绪曰:改元,吉礼也。居丧行吉礼,乃不孝子也。”母丧尚且如此,矧当谅闇之际乎?故不便改也。此例比比皆是,不胜枚举。其二则前后并无长幼世及之关系,仅以缅怀故君,当其自雄一方,多以故君年号为己年号,以示不奉新朝正朔,且假托故君威信以收纳人心,其依旧君年号者每达十数年之久,此非别有用心者,固莫肯为也。其例曰:
唐昭宗天复止四年,而前蜀王建称至七年十二月。
唐昭宣帝天祐止四年,而后唐庄宗称至二十年四月。秦李茂贞称至二十一年四月。吴杨渥、杨隆演称至十六年四月。
晋愍帝建兴止五年,而前凉张氏沿用至四十八年。
年号相同例
年号既繁,叠复自易。蜀宋之间数十年而已,乃重乾德之号。自来年号相复者多矣,清叶维庚《历代建元考》卷九具载其事,兹仅举例以明之。其例曰:
二同
元嘉 汉桓帝 宋文帝
永泰 唐代宗 齐明帝
三同
永元 汉和帝 前凉张茂 齐东昏侯
上元 唐高宗 唐肃宗 南诏异牟寻
四同
建初 汉章帝 成(汉)李特 后秦姚苌 西凉李暠
五同
甘露 汉宣帝 魏高贵乡公 吴归命侯 前秦苻坚 辽义宗
六同
永平 汉明帝 晋惠帝 北魏宣武帝 隋李密 高昌鞠玄喜 前蜀王建
七同
永兴 汉桓帝 晋惠帝 后赵冉闵 前秦苻坚 北魏明元帝 北魏孝武帝 明张惟元
八同
建平 汉哀帝 后赵石勒 后燕慕容盛 西燕慕容瑶 南燕慕容德 宋刘义宣 北魏白亚栗斯 北魏元愉
上述异代雷同者,固不足奇,此或大臣不学而误蹈,或企前代盛世而故意重复者。然同一朝代犹有叠复者,此诚不可解也。虽云歆祖德而绍述,终违为政便民之至意。所幸如斯者犹鲜,尚可免史家之混淆也。其例曰:
上元 唐高宗 唐肃宗
按:清赵翼《廿二史札记》卷十九《唐有两上元年号》条于此深致非是称:“至唐则高宗有上元年号,而肃宗亦以上元纪年。高之于肃,相去不过六七十年,耳目相接,朝臣岂无记忆,乃以子孙复其祖宗之号,此何谓耶?元顺帝慕元世祖创业致治而用其至元纪年。故当时有重纪至元之称,衰乱之朝,不知典信,固无论矣!”
又按:吾师朱师辙先生云:“一朝年号之重复,实始于晋惠帝改元建武,已袭用汉光武年号。不久,元帝复用建元,相去不过十四年耳,尤为可嗤,何瓯北独讥唐乎?”
又按:晋惠帝改元建武在甲子七月庚申(公元304),元帝改元建武则在丁丑三月辛卯(公元317年),前后相距十四年,而唐高宗改上元元年在甲戌八月壬辰(公元674年),肃宗改元上元则在庚子闰四月己卯(公元760年),相距有八十七年,较之建武,相隔犹远。
年号与干支俱同例
历代年号相同者众矣,已见上例。而改元在同一干支者亦众矣,可检纪元篇籍。惟年号既同,又在同一干支改元者鲜矣。有之则惟建平之号。其例曰:
建平 汉哀帝 改元在乙卯(公元前6年)
白亚栗斯 改元在乙卯(公元415年)
按:白亚栗斯,胡人,北魏明元帝神瑞二年(公元415年)三月被河西饥胡推为单于,改元建平。四月为部下所废。
一君不二纪元例
夫君临天下当以便民为先,年号之立亦为便于书契记载。好事君主,罔识治体,动辄易元,甚至年易数元,朝令夕改,庶民无所依从。但亦有以一元终其世者则诏书律令既可不繁,而后之览者亦称便焉。其例曰:
汉明帝
永平 十八年
唐太宗
贞观 二十三年
唐宪宗
元和 十五年
唐宣宗
大中 十三年
唐懿宗
咸通 十四年
按:清吴肃公《改元考同》张潮跋称:“通考历代之君止纪一元者,在汉则明帝……在唐则太宗、宪宗、宣宗、懿宗。”
一君多次改元例
年号所为纪年代、志吉庆,长垂久远以示功德者也。故凡遇足资纪念之事端,无不改元易号,此固情理之所允可也。然汉唐君主,多好事功,稍遭变易,即下有司议号矣。推考二代改元多次者可四五帝,汉有武帝,唐有高宗、武后及昭宗。兹谨依此数君易元多寡为序,录备参考。其例曰:
唐武后 二十二年凡十八改元
光宅 甲申九月改 684年
垂拱 乙酉改 685年
永昌 己丑改 689年
载初 己丑十一月改,以十一月为正月,689年
天授 庚寅九月改 690年
如意 壬辰四月改 692年
长寿 壬辰九月改 692年
延载 甲午五月改 694年
证圣 乙未正月改 695年
天册万岁 乙未九月改 695年
万岁登封 乙未十二月改 695年
万岁通天 丙申三月改 696年
神功 丁酉九月改 697年
圣历 戊戌改 698年
久视 庚子五月改 700年
大足 辛丑正月改 701年
长安 辛丑十月改 701年
神龙 乙巳改 705年
按:《通鉴》二○七卷唐中宗纪神龙元年注云:“考异曰:新纪长安五年正月,太子监国改元。按则天实录:神龙元年正月,壬午朔,大赦改元。旧纪、唐历、统纪会要皆同。《纪元通谱》亦以神龙为武后年号,中宗因之,新纪误也。”
唐昭宗 十六年凡七改元
龙纪 己酉改 889年
大顺 庚戌改 890年
景福 壬子改 892年
乾宁 甲寅改 894年
光化 戊午八月改 898年
天复 辛酉四月改 901年
天祐 甲子闰四月改 904年
唐高宗 三十四年凡十五改元
永徽 庚戌改 650年
显庆 丙辰改 656年
龙朔 辛酉三月改 661年
麟德 甲子改 664年
乾封 丙寅改 666年
总章 戊辰三月改 668年
咸亨 庚午三月改 670年
上元 甲戌八月改 674年
仪凤 丙子十一月改 676年
调露 己卯六月改 679年
永隆 庚辰八月改 680年
开耀 辛巳九月改 681年
永淳 壬午二月改682年
弘道 癸未十二月改 683年
通乾 仪凤三年戊寅(679年)四月,诏改明年为通乾元年,十二月罢通乾号
汉武帝 五十四年凡十一改元
建元 辛丑改 前140年
元光 丁未改 前134年
元朔 癸丑改 前128年
元狩 己未改 前122年
元鼎 乙丑改 前116年
元封 辛未改 前110年
太初 丁丑改 前104年
天汉 辛巳改 前100年
太始 乙酉改 前96年
征和 己丑改 前92年
征和后元 (后元) 癸巳改 前88年
【说明】
《汉唐改元释例》一文撰成于1946年,是我的大学毕业论文。这是我在研读援庵师释例诸作后所选的课题。因汉唐改元之举颇具典型,乃以汉唐二代为主,仿释例之体,撰成此篇。其间援庵师多有指导。毕业前夕,援庵师以指导教师身份口试时曾以“颇有作意”相勖。距今四十五年,犹恍如昨日。六十年代后期,历年积稿虽经劫难,而此文草稿幸存,现缮录清本,内容一仍其旧。谨以习作,呈献于援庵师一百一十周年诞辰。缅怀师恩,略表寸忱,固不计其幼稚粗陋矣。
一九九一年二月识于邃谷
载《陈垣教授诞生百一十周年纪念文集》,暨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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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1994年12月,在南京举行的第三次中华民国史国际学术讨论会上作专题发言。
2008年3月17日,在萧山举行的“地方文献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主宾合影(左起:方晨光、来新阳、来新夏、安平秋)。
来新夏教授(1923 ~ 2014),浙江萧山人。1942年考入北平辅仁大学史学系,1951年到南开大学任教。曾同时兼任南开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校图书馆馆长、图书馆学系系主任、南开大学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在历史学、方志学和图书文献学研究方面,成果宏富,多为开创之作。著有学术专著30馀种,整理古籍多种。
主编:刘旭展 于晨洋
编辑:梁重阳
学术支持:许隽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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