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视法庭规则 扰乱庭审秩序 罚!
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要场所,也是诉讼参与人通过陈述主张、举证证明和相互辩论,理性解决纷争的场所。诉讼参与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严禁任何扰乱庭审秩序的行为。
2022年5月17日,莫旗人民法院对一名违反法庭规则、干扰法庭秩序的诉讼参与人张某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张某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愿意接受处罚,主动交纳了罚款,并书面具结悔过。
张某某系一家咨询中心的经营者,在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庭审调查过程中,张某某在原告回答法庭询问时插嘴并公然辱骂原告,违反法庭规则,藐视法庭,损害司法权威,导致庭审被迫中止,干扰正常审判秩序。休庭后张某某表示悔过,而在限定的期间内未向法院递交书面悔过书。
法庭秩序是人民法院履行法定职责的基本保障,也是诉讼参与人行使法定权利的基本保障,维护法庭秩序,确保案件顺利审理,是诉讼参与人应尽的义务。藐视法庭规则、扰乱庭审秩序的行为,不仅会破坏审理的正常进行,还会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损害司法权威,依法应予惩处。